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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河道垃圾清理 全市人居环境再整治

10月15日,我市召开开展河道垃圾清理行动安排部署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洪波,相关部门、各镇(街)主要负责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负责人汇报了前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河道垃圾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

此次河道垃圾专项清理行动从10月16日开始到10月23日结束,重点清理整治河湖漂浮垃圾、岸线积存垃圾,做到河湖管理范围内整洁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并加大宣传力度,使村民养成不在河道周边堆放垃圾的良好习惯。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河长办将组建三个巡查组对全市27个镇(街)辖区内的河道进行不间断、全方位巡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将限期2日内完成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

杨洪波指出,要全力抓好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与河道垃圾清理工作的落实。各包保单位要深入镇(街)研究切实可行的清理整治工作办法,下大力气部署人员并动员基层干部出实招、抓全面,保证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天天有行动、层层保落实。

杨洪波要求,各镇(街)、镇(街)包保单位要同步行动,每天上传当日河道垃圾清理成果及清理人员部署情况,落实日报送制度。要随机抽取镇(街),进行当天工作抽检,力争河道垃圾清理工作取得实效。相关单位要对农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秸秆焚烧现象、生活垃圾焚烧等现象与此次河道垃圾清理一并治理,并作为中长期工作进行部署,坚决杜绝秋冬季全市范围内出现焚烧火点。

最后,杨洪波强调,各部门要真正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河道垃圾清理工作摆在心头,结合问责制度,将相关工作落到实处,为建设我市良好生态环境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