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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公安局2021年决算公开说明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公安工作发展规划,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侦查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
(三)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负责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四)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市内居留、履行有关管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七)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八)组织、指导、协调对全市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打击处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技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二)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保障工作。
(十三)按管理权限,领导全市公安警卫部队建设,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导。
(十四)制订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
(十五)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拟订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协助地方党委管理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城市公安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城市公安局本级
2.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3.海城市公安局公交治安管理大队
4.海城市公安局监管大队
5.海城市拘留所
6.海城市森林公安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3,715.6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1,105.4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8.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收入21,105.4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610.2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1.01%。主要是零余额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7,026.69万元,降低24.98%,主要原因:财政欠拨经费。
(二)支出总计23,715.6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149.3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6.5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296.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5.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31.16万元,资本性支出26.63万元。
2.项目支出5,566.3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3.47%。主要包括政法专项经费、临时工辅警工资保险、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给养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500.71万元,降低9.54%,主要原因:财政欠拨经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5,341.48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财政一体化改革,不产生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71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49.35万元,项目支出5,566.3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00.71万元,降低9.54%,主要原因:财政欠拨经费。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62.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15.6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0,618.18万元,占86.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9.68万元,占6.28%;卫生健康支出459.81万元,占1.94%;农林水支出156.92万元,占0.62%;住房保障支出991.10万元,占4.22%。
1.公共安全支出20,618.18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14,736.8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1年追加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91.98万元,主要是商品服务等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原因主要是转移支付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9万元,主要是公安网费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原因主要是追加经费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1,458.91万元,主要是执法办案经费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原因主要是转移支付经费。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它公安支出(项)4,028.37万元,主要是商品服务和资本性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2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欠拨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9.68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60.9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公用经费及丧葬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82.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丧葬费及离退休活动经费等列入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中(合计240.6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12.91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工资调整标准。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15万元,主要是死亡补助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预算预留,年中追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0.83万元,主要是医疗补助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预算预留,年中追加。
3. 卫生健康支出459.81万元,具体包括: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59.81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工资调整标准
4. 农林水支出156.92万元,具体包括: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156.92万元,主要是森林公安工资福利及日常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7.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财政拨款未全额到位。
5.住房保障支出991.10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91.10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工资调整标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无此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4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7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欠拨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47.3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团等。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0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1.7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13%。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批次、906人、1.71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接待等。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6.65万元,下降79.52%,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减少。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47.3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9.87%。比上年增加350.72万元,增长35.19%,主要原因是21年新购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17.6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车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4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9.69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日常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86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49.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91.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357.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57.80万元,比上年增加1883.78万元,增长76.14%,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列入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17.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4.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8.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35.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79.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79.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3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0.8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58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5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33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交警考试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1个,涉及资金2,210.4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9.7分。组织对2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210.4万元,自评平均分89.7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场控(定位)设备”“网络舆情监控及落查处置”等1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210.4万元。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展开绩效评价。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无。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自评综述:“场控(定位)设备”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4万元,执行数为3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年度辅助基层抓捕80人以上;二是成功定位率100%;三是提高办案效率,维护社会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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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它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