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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公安局监管大队2021年决算公开说明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公安局监管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看守所是羁押贪污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一年以下,不便送往监狱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看守所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海城市公安局监管大队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826.6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19.6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7.0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收入719.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06.9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2.94%。主要是零余额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74.92万元,降低27.64%,主要原因:财政欠拨经费。
(二)支出总计826.6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03.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8.8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8.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1.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1.76万元,资本性支出4.73万元。
2.项目支出422.9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1.16%。主要包括智慧磐石工程,看守所院内维修维护,在押人员给养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79.45万元,降低8.77%,主要原因:财政欠拨经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42.2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财政一体化改革,不产生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7万元,项目支出422.9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4.92万元,降低27.64%,主要原因:财政欠拨经费。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4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7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6.6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99.82万元,占96.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5万元,占1.48%;卫生健康支出4.63万元,占0.56%;住房保障支出9.96万元,占1.2%。
1.公共安全支出799.82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376.8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1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欠拨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它公安支出(项)422.95万元,主要是商品服务和资本性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5万元,具体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25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工资调整标准。
3. 卫生健康支出4.63万元,具体包括: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63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工资调整标准
4.住房保障支出9.96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9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工资调整标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团等。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0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47.3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9.87%。比上年增加350.72万元,增长35.19%,主要原因是21年新购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0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车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6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日常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83.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89万元,比上年增加33.59万元,增长13.42%,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欠拨资金,主要是取暖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本部门本年无绩效项目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无绩效项目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无绩效项目。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公安局监管大队2021年决算公开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它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