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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决算公开说明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消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二)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林区内治安秩序,打击林区内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负责查处盗伐林木、滥伐林木、毁坏重点珍贵植物、森林防火、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刑事、行政等案件的职责。负责查处对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行为,从而保护我市的生态安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城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海城市森林公安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87.8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87.7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收入187.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6%。主要是零余额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91.8万元,降低32.84%,主要原因:财证欠拨资金。
(二)支出总计187.8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7.8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8.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08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03.1万元,降低35.43%,主要原因:财政欠拨经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5.95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财政一体化改革,不产生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2.15万元,降低21.73%,主要原因:财政欠拨经费。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7.3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7.35%,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8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1万元,占8.26%;卫生健康支出5.95万元,占3.17%;农林水支出156.92万元,占83.53%;住房保障支出9.48万元,占5.04%。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1万元,具体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51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调离一人。
2. 卫生健康支出5.96万元,具体包括: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96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调离一人
4. 农林水支出156.92万元,具体包括: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156.92万元,主要是森林公安工资福利及日常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8.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财政拨款未全额到位。
5.住房保障支出9.48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4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1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调离一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欠拨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团等。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0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0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43%。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批次、6人、0.02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接待等。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17万元,下降89.26%,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减少。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6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9.57%。比上年减少4.92万元,减少51.55%,主要原因是4台公务用车调拨至公安局。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2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日常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9.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8.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8万元,比上年减少13.69万元,减少43.08%,主要原因是新系统未通过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交警考试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本部门本年无绩效项目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无绩效项目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无绩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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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