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水利局2021年度(本级)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水行政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研究起草水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水利建设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涉水项目审查和技术论证工作。
(三)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组织全市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制订全市中、长期供需计划及水量调配方案,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本市供水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制订供水行业的技术、运营、服务、供应等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本市自备井的管理;监测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期间供水的水质。
(五)负责本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组织拟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有关政策和计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拟订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及水环境治理的意见和污水治理措施。
(七)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市农村水利、村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本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作,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九)负责组织水利技术推广工作;编制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并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范。
(十)负责本市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的行业管理工作;对全市重点水利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工程监督、前期工作进行行业监管;组织编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实施国家水利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配合水利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一)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江河、堤防、水库等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十二)负责水利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实施水行政监察工作和水行政执法;协调部门之间和城乡、镇区之间的水事纠纷。
(十三)负责本市河道、水库、堤防的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应急水源地管理。
(十四)承担水库移民管理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全市水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意见;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水域开发利用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全市水价调整、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城市水利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海城市水利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本级)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043.5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043.5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9.5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43.9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79.3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76%。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733.13万元,增长31.73%,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3222.9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6.6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2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9.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66万元。
2.项目支出2956.2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1.73%。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其他医疗救助支出、农田建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土保持、防汛、农村水利、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治理、农村人畜饮水、其他水利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127.63万元,增长53.82%,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79.39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财政收回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2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69万元,项目支出2956.2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27.63万元,增长53.82%,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42.8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586.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9.7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1万元,占1.88%;卫生健康支出、医疗救助支出15.07万元,占0.65%;农林水支出2246.31万元,占96.83%;住房保障支出15.02万元,占0.64%。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1万元,具体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61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养老保险支出;
(2)行政单位离退休22.7万元,主要是抚恤金。
2.卫生健康支出、医疗救助支出15.07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51万元、其他医疗救助支出5.56万元,主要是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3.农林水支出2246.31万元,具体包括:
(1)农业农村支出1096.13万元;水利支出2136.69万元;主要用于农田建设、行政运行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等。
4.住房保障支出15.02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15.0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3.1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826.05万元,具体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826.05万元;
2.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安排的支出77.14万元,具体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77.1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防汛、大禹杯、河长制用车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0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0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00万元,下降(增长)0.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0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259.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防汛、大禹杯、河长制用车等。比上年减少3.67万元,下降21.9%,主要是同比上年用车辆减少、财政当年未全额拨付。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运行与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6.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0.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66万元,比上年减少43.46万元,降低58.63%,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含2019年财政未拨付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6个,涉及资金224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24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水资源优化配置规划费”“水利档案整理费”“一河一策方案编制费(2021-2023)”“水利“十四五”规划编制费”“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费”“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费”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24万元。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无。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水资源优化配置规划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万元,执行数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编制报告已完成,正在进行专家审核。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水利档案整理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一河一策方案编制费(2021-2023)”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4)“水利“十四五”规划编制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编制报告已完成,正在进行专家审核。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专家正在进行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专家正在进行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水行政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研究起草水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水利建设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涉水项目审查和技术论证工作。
(三)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组织全市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制订全市中、长期供需计划及水量调配方案,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本市供水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制订供水行业的技术、运营、服务、供应等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本市自备井的管理;监测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期间供水的水质。
(五)负责本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组织拟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有关政策和计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拟订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及水环境治理的意见和污水治理措施。
(七)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市农村水利、村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本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作,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九)负责组织水利技术推广工作;编制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并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范。
(十)负责本市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的行业管理工作;对全市重点水利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工程监督、前期工作进行行业监管;组织编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实施国家水利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配合水利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一)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江河、堤防、水库等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十二)负责水利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实施水行政监察工作和水行政执法;协调部门之间和城乡、镇区之间的水事纠纷。
(十三)负责本市河道、水库、堤防的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应急水源地管理。
(十四)承担水库移民管理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全市水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意见;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水域开发利用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全市水价调整、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城市水利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海城市水利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本级)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043.5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043.5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9.5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43.9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79.3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76%。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733.13万元,增长31.73%,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3222.9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6.6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2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9.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66万元。
2.项目支出2956.2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1.73%。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其他医疗救助支出、农田建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土保持、防汛、农村水利、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治理、农村人畜饮水、其他水利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127.63万元,增长53.82%,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79.39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财政收回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2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69万元,项目支出2956.2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27.63万元,增长53.82%,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42.8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586.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9.7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1万元,占1.88%;卫生健康支出、医疗救助支出15.07万元,占0.65%;农林水支出2246.31万元,占96.83%;住房保障支出15.02万元,占0.64%。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1万元,具体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61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养老保险支出;
(2)行政单位离退休22.7万元,主要是抚恤金。
2.卫生健康支出、医疗救助支出15.07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51万元、其他医疗救助支出5.56万元,主要是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3.农林水支出2246.31万元,具体包括:
(1)农业农村支出1096.13万元;水利支出2136.69万元;主要用于农田建设、行政运行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等。
4.住房保障支出15.02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15.0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3.1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826.05万元,具体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826.05万元;
2.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安排的支出77.14万元,具体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77.1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防汛、大禹杯、河长制用车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0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0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00万元,下降(增长)0.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0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259.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防汛、大禹杯、河长制用车等。比上年减少3.67万元,下降21.9%,主要是同比上年用车辆减少、财政当年未全额拨付。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运行与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6.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0.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66万元,比上年减少43.46万元,降低58.63%,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含2019年财政未拨付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6个,涉及资金224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24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水资源优化配置规划费”“水利档案整理费”“一河一策方案编制费(2021-2023)”“水利“十四五”规划编制费”“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费”“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费”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24万元。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无。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水资源优化配置规划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万元,执行数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编制报告已完成,正在进行专家审核。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水利档案整理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一河一策方案编制费(2021-2023)”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4)“水利“十四五”规划编制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编制报告已完成,正在进行专家审核。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专家正在进行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专家正在进行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填报部门(盖章): | ||||||||||||||||||||||||||||||||||
单位:万元 | ||||||||||||||||||||||||||||||||||
部门(单位)名称 | 海城市水利局 | |||||||||||||||||||||||||||||||||
部门(单位) 财政供养人员数量 | 19 | 所属单位数 量(仅部门填 列) | 1 | |||||||||||||||||||||||||||||||
年度部 门(单位)整 体收支 情况 | 名称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部门预算收入小计(1至7项) | ||||||||||||||||||||||||||||||||||
1.财政拨款收入 | 727.798 | 514.793999 | 70.73% | |||||||||||||||||||||||||||||||
2.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 ||||||||||||||||||||||||||||||||||
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
4.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
5.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
6.上年结转 | ||||||||||||||||||||||||||||||||||
7.其他收入 | ||||||||||||||||||||||||||||||||||
年度部门预算支出小计(一+二) | 727.798 | 514.793999 | 70.73% | |||||||||||||||||||||||||||||||
一、基本支出(第1至4项小计) | 223.583 | 266.686791 | 119.27% | |||||||||||||||||||||||||||||||
1.工资福利支出 | 182.658 | 209.640623 | 114.77% |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7.368 | 30.656048 | 82.00% |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557 | 26.39012 | 741.00% | |||||||||||||||||||||||||||||||
4.资本性支出 | ||||||||||||||||||||||||||||||||||
二、项目支出(第1至2项小计) | 504.215 | 248.107208 | 49.20% | |||||||||||||||||||||||||||||||
L履职保障类(部门经费类)项目支出 | 280.215 | 248.107208 | 88.54% | |||||||||||||||||||||||||||||||
2.事业发展类(专项资金类)项目支出 | 224 | 0 | 0 | |||||||||||||||||||||||||||||||
年度主 要任务 | 工作名称 | 对应项目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重点工作一 | 水资源优化配置规划费 | 65 | 65 | 0 | 0 | |||||||||||||||||||||||||||||
重点工作二 | 水利档案整理费 | 4 | 4 | 0 | 0 | |||||||||||||||||||||||||||||
重点工作三 | 一河一策方案编制费(2021-2023) | 45 | 45 | 0 | 0 | |||||||||||||||||||||||||||||
重点工作四 | 水利“十四五”规划编制费 | 20 | 20 | 0 | 0 | |||||||||||||||||||||||||||||
重点工作五 | 水资源论证报告 | 40 | 40 | 0 | 0 | |||||||||||||||||||||||||||||
重点工作六 | 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费 | 50 | 50 | 0 | 0 | |||||||||||||||||||||||||||||
重点工作七 | 转制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 | 0.52 | 0.52 | 0.52 | 100% | |||||||||||||||||||||||||||||
重点工作八 | 节水办工资、保险及经费 | 279.695 | 279.695 | 247.587208 | 65.20% | |||||||||||||||||||||||||||||
合计 | 504.215 | 504.215 | ||||||||||||||||||||||||||||||||
年度绩 效目标 | 年初设定 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目标1: | 正在收尾,专家审核阶段 | |||||||||||||||||||||||||||||||||
目标2: | 完成 | |||||||||||||||||||||||||||||||||
目标3: | 完成 | |||||||||||||||||||||||||||||||||
目标4: | 正在收尾,专家审核阶段 | |||||||||||||||||||||||||||||||||
目标5: | 正在进行 | |||||||||||||||||||||||||||||||||
目标6: | 正在进行 | |||||||||||||||||||||||||||||||||
目标7: | 完成 | |||||||||||||||||||||||||||||||||
目标8: | 完成 | |||||||||||||||||||||||||||||||||
分解目标评价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 值 | 得 分 | 未完成原因 | 改进 措施 | |||||||||||||||||||||||||
(请在相应选项下划并在原因说明中分项阐述) | ||||||||||||||||||||||||||||||||||
运算 符号 | 内容 | 度量单位 | 经费 保障 | 制度 保障 | 人员 保障 | 硬件 条件 保障 | 其他 | 原因 说明 | ||||||||||||||||||||||||||
履职 效能 | 重点工作履行情况 | 指标1 | y, “=” “≤” “≥” “<” “>” | |||||||||||||||||||||||||||||||
指标2 | ||||||||||||||||||||||||||||||||||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 | 指标1 | |||||||||||||||||||||||||||||||||
指标2 | ||||||||||||||||||||||||||||||||||
础理 基管 | 指标1 | |||||||||||||||||||||||||||||||||
指标2 | ||||||||||||||||||||||||||||||||||
预算 执行 | 预算执行效率 | 指标1 | ||||||||||||||||||||||||||||||||
指标2 | ||||||||||||||||||||||||||||||||||
管理 效率 | 预算编制管理 | 指标1 | ||||||||||||||||||||||||||||||||
指标2 | ||||||||||||||||||||||||||||||||||
预算监督管理 | 指标1 | |||||||||||||||||||||||||||||||||
指标2 | ||||||||||||||||||||||||||||||||||
- | ||||||||||||||||||||||||||||||||||
预算收支管理 | 指标1 | |||||||||||||||||||||||||||||||||
指标2 | ||||||||||||||||||||||||||||||||||
财务 管理 | 指标1 | |||||||||||||||||||||||||||||||||
指标2 | ||||||||||||||||||||||||||||||||||
资产 管理 | 指标1 | |||||||||||||||||||||||||||||||||
指标2 | ||||||||||||||||||||||||||||||||||
业务 管理 | 指标1 | |||||||||||||||||||||||||||||||||
指标2 | ||||||||||||||||||||||||||||||||||
运行 成本 | 成本 控制 成效 | 指标1 | ||||||||||||||||||||||||||||||||
指标2 | ||||||||||||||||||||||||||||||||||
社会 效应 | 政治 效益 | 指标1 | ||||||||||||||||||||||||||||||||
指标2 | ||||||||||||||||||||||||||||||||||
社会 效益 | 指标1 | |||||||||||||||||||||||||||||||||
指标2 | ||||||||||||||||||||||||||||||||||
经济 效益 | 指标1 | |||||||||||||||||||||||||||||||||
指标2 | ||||||||||||||||||||||||||||||||||
生态 效益 | 指标1 | |||||||||||||||||||||||||||||||||
指标2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指标1 | |||||||||||||||||||||||||||||||||
指标2 | ||||||||||||||||||||||||||||||||||
可持 续性 | 体制 机制 改革 | 指标1 | ||||||||||||||||||||||||||||||||
指标2 | ||||||||||||||||||||||||||||||||||
创新 驱动 发展 | 指标1 | |||||||||||||||||||||||||||||||||
指标2 | ||||||||||||||||||||||||||||||||||
总评价得分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结果应用建议(请在相应选项口内划对号 并在“具体 建议内 容”栏 阐述) | 结果应用建议选项 | 具体建议内容 | ||||||||||||||||||||||||||||||||
□建议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 | ||||||||||||||||||||||||||||||||||
口建议改进业务管理 | ||||||||||||||||||||||||||||||||||
口建议改进预算编制管理 | ||||||||||||||||||||||||||||||||||
口建议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 ||||||||||||||||||||||||||||||||||
口建议改进资产管理 | ||||||||||||||||||||||||||||||||||
口建议改进政府釆购管理 | ||||||||||||||||||||||||||||||||||
口建议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 ||||||||||||||||||||||||||||||||||
口建议核减下一年度经费数额 | ||||||||||||||||||||||||||||||||||
口建议削减低效、无效资金或结构调整 | ||||||||||||||||||||||||||||||||||
口建议收回长期沉淀的资金 | ||||||||||||||||||||||||||||||||||
□其他建议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请在 相应选项口内划对号,如有其他意见请在“总体意见” 栏阐述,下同) | 具体审核意见 | 总体意见: | ||||||||||||||||||||||||||||||||
口建议继续全额安排 | ||||||||||||||||||||||||||||||||||
口建议继续安排,按规定调整下一年度经 费数额 | ||||||||||||||||||||||||||||||||||
口规范预算管理 | ||||||||||||||||||||||||||||||||||
口改进业务管理 | ||||||||||||||||||||||||||||||||||
口改进预算编制管理 | ||||||||||||||||||||||||||||||||||
口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 ||||||||||||||||||||||||||||||||||
口改进资产管理 | ||||||||||||||||||||||||||||||||||
口改进政府釆购管理 | ||||||||||||||||||||||||||||||||||
口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 ||||||||||||||||||||||||||||||||||
口削减低效、无效资金 | ||||||||||||||||||||||||||||||||||
口对资金结构进行调整 | ||||||||||||||||||||||||||||||||||
口收回长期沉淀的资金 | 业务处室公章 | |||||||||||||||||||||||||||||||||
□其他意见 | 年 月 曰 | |||||||||||||||||||||||||||||||||
财政 部门 审核 意见 | 具体审核意见 | 总体意见: | ||||||||||||||||||||||||||||||||
口建议继续全额安排 | ||||||||||||||||||||||||||||||||||
口建议继续安排,按规定调整下一年度经 费数额 | ||||||||||||||||||||||||||||||||||
口规范部门预算管理 | ||||||||||||||||||||||||||||||||||
口改进部门业务管理 | ||||||||||||||||||||||||||||||||||
口改进部门预算编制管理 | ||||||||||||||||||||||||||||||||||
口提升部门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 ||||||||||||||||||||||||||||||||||
口改进部门资产管理 | ||||||||||||||||||||||||||||||||||
口改进部门政府釆购管理 | ||||||||||||||||||||||||||||||||||
口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 ||||||||||||||||||||||||||||||||||
口削减低效、无效资金 | ||||||||||||||||||||||||||||||||||
口对部门(单位)的资金结构进行调整 | ||||||||||||||||||||||||||||||||||
口收回部门(单位)长期沉淀的资金 | 业务处室公章 | |||||||||||||||||||||||||||||||||
□其他意见 | 年 月 曰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填报单位公章: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水利“十四五”规划编制费 | |||||||
省级主管部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海城市水利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 | 0 | 0 | |||||
其中: | ||||||||
省级财政资金 | ||||||||
地方财政资金 | 20 | 0 | 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编制水利“十四五”规划书 | 正在收尾,专家审核阶段 | |||||||
目标2 | ||||||||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编制水利“十四五”规划书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控制在预算内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规划水利发展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全部完成, 或超过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10%及以上的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一、未全部完成或超过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10%及以上原因分析 | |||||||
(一)主要原因(可多选) | ||||||||
□1.国务院、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政策调整。 | ||||||||
□2.非税收入减收。 | ||||||||
□3.其他,内容: 。 | ||||||||
(二)具体情况 | ||||||||
二、改进措施 | ||||||||
结果应用建议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具体意见: | |||||||
部门公章: | ||||||||
年 月 日 |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具体意见: | |||||||
处室公章: | ||||||||
年 月 日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省级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 ||||||||
4.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