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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司法局2021年决算公开说明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及由此引发的行政应诉案件。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3、负责市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负责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承办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
    4、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对全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考核评议。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工作。
    5、拟定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7、指导管理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本辖区内的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
    8、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9、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10、负责本系统车辆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司法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176.8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76.8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6.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5.9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51%。主要是特殊岗位津贴、社矫对象手机定位费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0.51万元,增长4.4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工资等支出增多;二是普法宣传力度加大。
(二)支出总计1182.8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13.3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4.1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7.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7万元。
2.项目支出69.4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87%。主要包括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05.85万元,增长9.8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工资等支出增多;二是普法宣传力度加大。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8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34万元,项目支出69.4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5.85万元,增长9.8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工资等支出增多;二是普法宣传力度加大。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2%,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6.4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2.8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008.89万元,占85.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2万元,占6.70%;卫生健康支出36.57万元,占3.09%;住房保障支出58.17万元,占4.92%。
1.公共安全支出1008.89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939.4万元,主要是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职务职级并行工资调整及调入2人等。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8.01万元,主要是普法宣传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31.48万元,主要是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结转资金支付往年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2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22万元,主要是老干部报刊订阅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未做此项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8.98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36.57万元,具体包括: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6.57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3.住房保障支出58.17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8.17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出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8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8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81.19%,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出行。比上年增加0.94万元,增长15.99%,主要是普法宣传活动增多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2万元,主要用于燃油、公车维修、保险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3.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8.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0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7万元,比上年减少15.26万元,降低12.72%,主要原因是压缩机关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40.07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7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92万元,执行数为31.48万元,完成预算的12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率为0。
(2)“公益性岗位工资”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48万元,执行数为8.59万元,完成预算的6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全市社区矫正相关工作,使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准确、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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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