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二)统筹编制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广播电视事业、广播电视产业、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旅游、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市场推广营销活动,负责全市旅游品牌创建和升级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双招双引工作,制定旅游产品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工作。
(四)对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组织查处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要案件,维护市场秩序,接待和处理群众投诉,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五)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群众性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负责全市公共文化、公共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负责组织推广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阅读活动,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及纲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承办和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及赛事,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及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指导和推动各行业、各类人群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指导、发放、建设、监督管理。
(七)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负责高水平运动员、教练员的选材、训练、输送和管理工作。组织全市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全市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和承办国际、国内及全市各类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省以上重大体育比赛和活动。
(八)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九)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关于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十)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重大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执行落实、监督检查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二)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十三)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四)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五)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执行实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文物认定、博物馆管理的标准和办法,并负责督促检查。
(十六)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十七)组织、协调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和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协调工作。
(十八)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对外交流协作工作。
(十九)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负责文物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负责博物馆设立初审工作,拟订和推进实施有关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二十)编制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的规划并推动落实,管理、指导文物和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市文化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业安全管理责任。
(二十二)负责市人大代表议案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十三)负责全市文化营业性演出、体育、广播电视、电影、图书音像零售等审批工作。
(二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834.4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33.1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3.1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3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15%。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27.49万元,提高172.56%,主要原因: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纳入我局。
(二)支出总计834.4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25.0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2.9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7.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08万元。
2.项目支出309.3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7.08%。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527.46万元,提高171.82%,主要原因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纳入我局。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30.04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财政收回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09万元,项目支出309.3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7.46万元,提高171.82%,主要原因: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纳入我局。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05.2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05.51%,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55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4.4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99.76万元,占83.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2万元,占8.06%;卫生健康支出29.83万元,占3.57%;住房保障支出37.52万元;占4.49%。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9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25%,主要原因是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纳入我局。具体包括:
(1)文化和旅游支出472.0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32.6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339.43万元
(2)文物支出224.6万元,主要是文物保护支出
(3)体育支出1.75万元,主要是体育活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2万元,具体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32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3.48%,主要原因是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纳入我局。
3.卫生健康支出29.84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3.68万元,主要是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医疗救助6.24万元,主要是困难企业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37.52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37.5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团等。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0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44.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开支。比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1.3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5.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7.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0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的各项支出。比上年度增加4.71万元,增加15.51%,主要原因是物价涨幅,我单位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比较稳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和单位日常办公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涉及资金63.3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8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34.44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63.3万元。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无。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3.3万元,执行数为309.36万元,完成预算的48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完成年初设定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项目自评综述: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二)统筹编制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广播电视事业、广播电视产业、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旅游、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市场推广营销活动,负责全市旅游品牌创建和升级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双招双引工作,制定旅游产品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工作。
(四)对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组织查处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要案件,维护市场秩序,接待和处理群众投诉,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五)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群众性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负责全市公共文化、公共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负责组织推广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阅读活动,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及纲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承办和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及赛事,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及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指导和推动各行业、各类人群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指导、发放、建设、监督管理。
(七)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负责高水平运动员、教练员的选材、训练、输送和管理工作。组织全市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全市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和承办国际、国内及全市各类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省以上重大体育比赛和活动。
(八)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九)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关于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十)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重大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执行落实、监督检查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二)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十三)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四)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五)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执行实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文物认定、博物馆管理的标准和办法,并负责督促检查。
(十六)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十七)组织、协调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和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协调工作。
(十八)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对外交流协作工作。
(十九)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负责文物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负责博物馆设立初审工作,拟订和推进实施有关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二十)编制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的规划并推动落实,管理、指导文物和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市文化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业安全管理责任。
(二十二)负责市人大代表议案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十三)负责全市文化营业性演出、体育、广播电视、电影、图书音像零售等审批工作。
(二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834.4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33.1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3.1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3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15%。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27.49万元,提高172.56%,主要原因: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纳入我局。
(二)支出总计834.4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25.0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2.9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7.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08万元。
2.项目支出309.3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7.08%。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527.46万元,提高171.82%,主要原因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纳入我局。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30.04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财政收回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09万元,项目支出309.3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7.46万元,提高171.82%,主要原因: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纳入我局。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05.2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05.51%,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55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4.4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99.76万元,占83.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2万元,占8.06%;卫生健康支出29.83万元,占3.57%;住房保障支出37.52万元;占4.49%。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9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25%,主要原因是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纳入我局。具体包括:
(1)文化和旅游支出472.0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32.6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339.43万元
(2)文物支出224.6万元,主要是文物保护支出
(3)体育支出1.75万元,主要是体育活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2万元,具体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32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3.48%,主要原因是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纳入我局。
3.卫生健康支出29.84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3.68万元,主要是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医疗救助6.24万元,主要是困难企业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37.52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37.5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团等。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0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44.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开支。比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1.3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5.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7.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0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的各项支出。比上年度增加4.71万元,增加15.51%,主要原因是物价涨幅,我单位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比较稳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和单位日常办公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涉及资金63.3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8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34.44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63.3万元。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无。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3.3万元,执行数为309.36万元,完成预算的48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完成年初设定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项目自评综述: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填报部门(盖章):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
单位:万元 | |||||||||||||||||||||||||||||||||||||||||||||||
部门(单位)名称 | 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
部门(单位) 财政供养人员数量 | 52 | 所属单位数 量(仅部门填 列) | 1 | ||||||||||||||||||||||||||||||||||||||||||||
年度部 门(单位)整 体收支 情况 | 名称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部门预算收入小计(1至7项) | 227.37 | 834.44 | 834.44 | 100% | |||||||||||||||||||||||||||||||||||||||||||
1.财政拨款收入 | 227.37 | 834.44 | 834.44 | 100% | |||||||||||||||||||||||||||||||||||||||||||
2.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 |||||||||||||||||||||||||||||||||||||||||||||||
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
4.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
5.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
6.上年结转 | 1.32 | 1.32 | 100% | ||||||||||||||||||||||||||||||||||||||||||||
7.其他收入 | |||||||||||||||||||||||||||||||||||||||||||||||
年度部门预算支出小计(一+二) | 227.37 | 834.44 | 834.44 | 100% | |||||||||||||||||||||||||||||||||||||||||||
一、基本支出(第1至4项小计) | 171.87 | 525.09 | 525.09 | 100% | |||||||||||||||||||||||||||||||||||||||||||
1.工资福利支出 | 141.62 | 487.59 | 487.59 | 100% |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28.1 | 35.08 | 35.08 | 100% |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15 | 2.42 | 2.42 | 100% | |||||||||||||||||||||||||||||||||||||||||||
4.资本性支出 | |||||||||||||||||||||||||||||||||||||||||||||||
二、项目支出(第1至2项小计) | 63.3 | 309.36 | 309.36 | 100% | |||||||||||||||||||||||||||||||||||||||||||
L履职保障类(部门经费类)项目支出 | 100% | ||||||||||||||||||||||||||||||||||||||||||||||
2.事业发展类(专项资金类)项目支出 | 63.3 | 309.36 | 309.36 | 100% | |||||||||||||||||||||||||||||||||||||||||||
年度主 要任务 | 工作名称 | 对应项目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重点工作一 | 文化站免费开放 | 13.5 | 13.5 | 13.5 | 100% | ||||||||||||||||||||||||||||||||||||||||||
重点工作二 | 文化旅游体育活动 | 20 | 1.75 | 1.75 | 100% | ||||||||||||||||||||||||||||||||||||||||||
合计 | 40 | 29.57 | 29.57 | 100% | |||||||||||||||||||||||||||||||||||||||||||
年度绩 效目标 | 年初设定 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目标1: | 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举办体育活动 | ||||||||||||||||||||||||||||||||||||||||||||||
目标2: | 免费开放27个文化站 | ||||||||||||||||||||||||||||||||||||||||||||||
分解目标评价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完成程度 | 分 值 | 得 分 | 未完成原因 | 改进 措施 | |||||||||||||||||||||||||||||||||||||||
(请在相应选项下划并在原因说明中分项阐述) | |||||||||||||||||||||||||||||||||||||||||||||||
运算 符号 | 内容 | 度量单位 | 经费 保障 | 制度 保障 | 人员 保障 | 硬件 条件 保障 | 其他 | 原因 说明 | |||||||||||||||||||||||||||||||||||||||
履职 效能 | 重点工作履行情况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y, “=” “≤” “≥” “<” “>” | 100% | 100% | 5 | 5 | ||||||||||||||||||||||||||||||||||||||||
重点工作预期计划完成率 | 100% | 100% | 5 | 5 | |||||||||||||||||||||||||||||||||||||||||||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 | 总体工作完成率 | 100% | 100% | 5 | 5 | ||||||||||||||||||||||||||||||||||||||||||
牵头单位工作完成率 | 100% | 100% | 5 | 5 |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5 | 5 | |||||||||||||||||||||||||||||||||||||||||||
础理 基管 | 整体依法行政能力 | 100% | 100% | 5 | 5 | ||||||||||||||||||||||||||||||||||||||||||
基础能力建设 | 100% | 100% | 5 | 5 | |||||||||||||||||||||||||||||||||||||||||||
综合管理水平 | 90% | 90% | 5 | 4.5 | |||||||||||||||||||||||||||||||||||||||||||
预算 执行 | 预算执行效率 | 预算完成率 | 100% | 100% | 5 | 5 | |||||||||||||||||||||||||||||||||||||||||
预算调整率 | |||||||||||||||||||||||||||||||||||||||||||||||
支付进度率 | 100% | 100% | 5 | 5 | |||||||||||||||||||||||||||||||||||||||||||
结转结余率 | |||||||||||||||||||||||||||||||||||||||||||||||
管理 效率 | 预算编制管理 | 规范性 | 100% | 100% | 1 | 1 | |||||||||||||||||||||||||||||||||||||||||
科学性 | 100% | 100% | 1 | 1 | |||||||||||||||||||||||||||||||||||||||||||
预算监督管理 | 预决算信息公开程度 | 100% | 100% | 1 | 1 | ||||||||||||||||||||||||||||||||||||||||||
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 100% | 100% | 1 | 1 | |||||||||||||||||||||||||||||||||||||||||||
预算收支管理 | 收支管理规范性 | 100% | 100% | 1 | 1 | ||||||||||||||||||||||||||||||||||||||||||
支出结构合理性 | 100% | 100% | 1 | 1 | |||||||||||||||||||||||||||||||||||||||||||
财务 管理 | 银行账户管理规范性 | 100% | 100% | 1 | 1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100% | 100% | 1 | 1 | |||||||||||||||||||||||||||||||||||||||||||
资产 管理 | 资产管理规范性 | 90% | 90% | 1 | 1 | ||||||||||||||||||||||||||||||||||||||||||
固定资产利用 | 90% | 90% | 1 | 1 | |||||||||||||||||||||||||||||||||||||||||||
业务 管理 | 结转结余资金管理 | 100% | 100% | 1 | 1 | ||||||||||||||||||||||||||||||||||||||||||
国库管理 | 100% | 100% | 1 | 1 | |||||||||||||||||||||||||||||||||||||||||||
政府采购管理 | 100% | 100% | 1 | 1 | |||||||||||||||||||||||||||||||||||||||||||
运行 成本 | 成本 控制 成效 | 在职人员经费变动率 | 395% | 100% | 8 | 6 | |||||||||||||||||||||||||||||||||||||||||
离退休人员经费变动率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15% | 100% | 4 | 4 | |||||||||||||||||||||||||||||||||||||||||||
社会 效应 | 政治 效益 | 指标1 | |||||||||||||||||||||||||||||||||||||||||||||
社会 效益 | 指标1 | 提高执法人员水 | 完成 | 8 | 8 | ||||||||||||||||||||||||||||||||||||||||||
指标2 | 保护文物 | 8 | 8 | ||||||||||||||||||||||||||||||||||||||||||||
指标3 | 发展全民健身 | ||||||||||||||||||||||||||||||||||||||||||||||
经济 效益 | 指标1 | 提高文化站质量 | 完成 | ||||||||||||||||||||||||||||||||||||||||||||
指标2 | 带动地方旅游 | ||||||||||||||||||||||||||||||||||||||||||||||
生态 效益 | 指标1 | ||||||||||||||||||||||||||||||||||||||||||||||
指标2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指标1 | 100% | 9 | 9 | |||||||||||||||||||||||||||||||||||||||||||
100 | 98 | ||||||||||||||||||||||||||||||||||||||||||||||
总评价得分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结果应用建议(请在相应选项口内划对号 并在“具体 建议内 容”栏 阐述) | 结果应用建议选项 | 具体建议内容 | |||||||||||||||||||||||||||||||||||||||||||||
□建议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 | |||||||||||||||||||||||||||||||||||||||||||||||
口建议改进业务管理 | |||||||||||||||||||||||||||||||||||||||||||||||
口建议改进预算编制管理 | |||||||||||||||||||||||||||||||||||||||||||||||
口建议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 建议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 ||||||||||||||||||||||||||||||||||||||||||||||
口建议改进资产管理 | |||||||||||||||||||||||||||||||||||||||||||||||
口建议改进政府釆购管理 | |||||||||||||||||||||||||||||||||||||||||||||||
口建议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 |||||||||||||||||||||||||||||||||||||||||||||||
口建议核减下一年度经费数额 | |||||||||||||||||||||||||||||||||||||||||||||||
口建议削减低效、无效资金或结构调整 | |||||||||||||||||||||||||||||||||||||||||||||||
口建议收回长期沉淀的资金 | |||||||||||||||||||||||||||||||||||||||||||||||
□其他建议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请在 相应选项口内划对号,如有其他意见请在“总体意见” 栏阐述,下同) | 具体审核意见 | 总体意见: | |||||||||||||||||||||||||||||||||||||||||||||
口建议继续全额安排 | |||||||||||||||||||||||||||||||||||||||||||||||
口建议继续安排,按规定调整下一年度经 费数额 | |||||||||||||||||||||||||||||||||||||||||||||||
口规范预算管理 | |||||||||||||||||||||||||||||||||||||||||||||||
口改进业务管理 | |||||||||||||||||||||||||||||||||||||||||||||||
口改进预算编制管理 | |||||||||||||||||||||||||||||||||||||||||||||||
口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 |||||||||||||||||||||||||||||||||||||||||||||||
口改进资产管理 | |||||||||||||||||||||||||||||||||||||||||||||||
口改进政府釆购管理 | |||||||||||||||||||||||||||||||||||||||||||||||
口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 |||||||||||||||||||||||||||||||||||||||||||||||
口削减低效、无效资金 | |||||||||||||||||||||||||||||||||||||||||||||||
口对资金结构进行调整 | |||||||||||||||||||||||||||||||||||||||||||||||
口收回长期沉淀的资金 | 业务处室公章 | ||||||||||||||||||||||||||||||||||||||||||||||
□其他意见 | 年 月 曰 | ||||||||||||||||||||||||||||||||||||||||||||||
财政 部门 审核 意见 | 具体审核意见 | 总体意见: | |||||||||||||||||||||||||||||||||||||||||||||
口建议继续全额安排 | |||||||||||||||||||||||||||||||||||||||||||||||
口建议继续安排,按规定调整下一年度经 费数额 | |||||||||||||||||||||||||||||||||||||||||||||||
口规范部门预算管理 | |||||||||||||||||||||||||||||||||||||||||||||||
口改进部门业务管理 | |||||||||||||||||||||||||||||||||||||||||||||||
口改进部门预算编制管理 | |||||||||||||||||||||||||||||||||||||||||||||||
口提升部门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 |||||||||||||||||||||||||||||||||||||||||||||||
口改进部门资产管理 | |||||||||||||||||||||||||||||||||||||||||||||||
口改进部门政府釆购管理 | |||||||||||||||||||||||||||||||||||||||||||||||
口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 |||||||||||||||||||||||||||||||||||||||||||||||
口削减低效、无效资金 | |||||||||||||||||||||||||||||||||||||||||||||||
口对部门(单位)的资金结构进行调整 | |||||||||||||||||||||||||||||||||||||||||||||||
口收回部门(单位)长期沉淀的资金 | 业务处室公章 | ||||||||||||||||||||||||||||||||||||||||||||||
□其他意见 | 年 月 曰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填报单位公章: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执法培训及检查 | ||||||||||||||||||||||||||||||||||||||||||||||
省级主管部门 | |||||||||||||||||||||||||||||||||||||||||||||||
地方主管部门 | 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实施单位 | 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7.8 | 0 | 0 | ||||||||||||||||||||||||||||||||||||||||||||
其中: | |||||||||||||||||||||||||||||||||||||||||||||||
省级财政资金 | |||||||||||||||||||||||||||||||||||||||||||||||
地方财政资金 | 7.8 | 0 | 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文化执法监督和检查 | 未完成 | ||||||||||||||||||||||||||||||||||||||||||||||
目标2 | |||||||||||||||||||||||||||||||||||||||||||||||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全年 | ||||||||||||||||||||||||||||||||||||||||||||||
成本指标 | 7.8 | 7.8 | 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与业务水平 | 95% | 95%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 10 | 1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全部完成, 或超过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10%及以上的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一、未全部完成或超过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10%及以上原因分析 | ||||||||||||||||||||||||||||||||||||||||||||||
(一)主要原因(可多选) | |||||||||||||||||||||||||||||||||||||||||||||||
□1.国务院、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政策调整。 | |||||||||||||||||||||||||||||||||||||||||||||||
□2.非税收入减收。 | |||||||||||||||||||||||||||||||||||||||||||||||
□3.其他,内容: 。 | |||||||||||||||||||||||||||||||||||||||||||||||
(二)具体情况 | |||||||||||||||||||||||||||||||||||||||||||||||
二、改进措施 | |||||||||||||||||||||||||||||||||||||||||||||||
结果应用建议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具体意见: | ||||||||||||||||||||||||||||||||||||||||||||||
部门公章: | |||||||||||||||||||||||||||||||||||||||||||||||
年 月 日 |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具体意见: | ||||||||||||||||||||||||||||||||||||||||||||||
处室公章: | |||||||||||||||||||||||||||||||||||||||||||||||
年 月 日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省级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 |||||||||||||||||||||||||||||||||||||||||||||||
4.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填报单位公章: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海城市文化站免费开放 | |||||||
省级主管部门 | ||||||||
地方主管部门 | 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实施单位 | 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3.5 | 13.5 | 100 | |||||
其中: | ||||||||
省级财政资金 | ||||||||
地方财政资金 | 13.5 | 13.5 | 10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免费开放27个文化站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 |||||||
目标2 | ||||||||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免费开放 | 27 | 27 | ||||
质量指标 | ||||||||
优 | ||||||||
时效指标 | ||||||||
全年 | ||||||||
成本指标 | ||||||||
13.5 | 13.5 | 13.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基层文化站基层设施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 10 | 1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全部完成, 或超过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10%及以上的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一、未全部完成或超过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10%及以上原因分析 | |||||||
(一)主要原因(可多选) | ||||||||
□1.国务院、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政策调整。 | ||||||||
□2.非税收入减收。 | ||||||||
□3.其他,内容: 。 | ||||||||
(二)具体情况 | ||||||||
二、改进措施 | ||||||||
结果应用建议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具体意见: | |||||||
部门公章: | ||||||||
年 月 日 |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具体意见: | |||||||
处室公章: | ||||||||
年 月 日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省级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 ||||||||
4.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填报单位公章: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文化旅游体育活动 | |||||||||||
省级主管部门 | ||||||||||||
地方主管部门 | 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实施单位 | 海城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 | 1.75 | 1.14% | |||||||||
其中: | ||||||||||||
省级财政资金 | ||||||||||||
地方财政资金 | 20 | 1.75 | 1.14%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完成全民健身计划,开展体育活动 | 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 果较差 | |||||||||||
目标2:编制旅游地图,进行宣传 | 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 果较差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8 | 2 | 财政资金未拨付 | ||||||||
质量指标 | 优 | 财政资金未拨付 | ||||||||||
时效指标 | 25 | 0 | 财政资金未拨付 | |||||||||
成本指标 | 20 | 1.75 | 财政资金未拨付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带动地方旅游,促进经济发展 | 95% | 财政资金未拨付 | ||||||||
社会效益指标 | 财政资金未拨付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长期 | 财政资金未拨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体育及旅游从业人员 | 95%以上 | 财政资金未拨付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全部完成, 或超过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10%及以上的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一、未全部完成或超过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10%及以上原因分析 | |||||||||||
(一)主要原因(可多选) | ||||||||||||
□1.国务院、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政策调整。 | ||||||||||||
□2.非税收入减收。 | ||||||||||||
□3.其他,内容:财政资金未拨付 。 | ||||||||||||
(二)具体情况 | ||||||||||||
财政资金未拨付 | ||||||||||||
二、改进措施 | ||||||||||||
结果应用建议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具体意见: | |||||||||||
部门公章: | ||||||||||||
年 月 日 |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具体意见: | |||||||||||
处室公章: | ||||||||||||
年 月 日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省级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 ||||||||||||
4.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填报单位公章: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县级文物保护 | |||||||||||
省级主管部门 | ||||||||||||
地方主管部门 | 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实施单位 | 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6 | 0 | 0% | |||||||||
其中: | ||||||||||||
省级财政资金 | ||||||||||||
地方财政资金 | 6 | 0 | 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完成文物保护碑制作 | 未完成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文物碑 | 12 | 0 | 财政未拨付资金 | |||||||
9 | 9 | |||||||||||
质量指标 | 优 | |||||||||||
时效指标 | 全年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保护文物完成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全部完成, 或超过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10%及以上的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一、未全部完成或超过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10%及以上原因分析 | |||||||||||
(一)主要原因(可多选) | ||||||||||||
□1.国务院、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政策调整。 | ||||||||||||
□2.非税收入减收。 | ||||||||||||
□3.其他,内容: 。 | ||||||||||||
(二)具体情况 | ||||||||||||
二、改进措施 | ||||||||||||
结果应用建议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具体意见: | |||||||||||
部门公章: | ||||||||||||
年 月 日 |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具体意见: | |||||||||||
处室公章: | ||||||||||||
年 月 日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省级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 ||||||||||||
4.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