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政法委、综治办的部署,统一全市政法、综合治理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市政法、综合治理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的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综合治理战线的调研和宣传工作,探索政法、综合治理工作改革,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市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含中层正职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领导干部的有关案件。
9、指导下级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工作。
10、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11、社会管理创新万千百工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协调组织各镇(区)、各部门建立健全社会管理体系,完善社会管理机制、制度,不断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城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海城市委政法委本级
2. 海城市公共安全和群众诉求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15.4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077.0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77.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52.96万元,占收入28%。主要是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和其他司法支出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无。
(二)支出总计4129.9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963.8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5.9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29.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69万元。
2.项目支出166.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02%。主要包括其他司法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0万元,降低0%,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67.23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财政资金收回。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2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3.87万元,项目支出166.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9.9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4.63万元,占67.42%;公共安全支出536.01万元,占12.97%;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386.13万元,占9.34%,卫生健康支出163.34万元,占3.95%;住房保障支出259.88万元,占6.29%。
1.公共安全支出536.01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536.0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其他司法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经费未支付。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13万元,具体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86.1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行政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等费用。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3.34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63.34万元,主要是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259.88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支出259.8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4.63万元。具体包括:
事业运行2784.6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缩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团等。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72.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缩减。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万元,主要用于加油,维修和车保险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63.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43.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20.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5311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35.88%,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36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3.11万元,自评平均分36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平安辽宁信息系统专项经费、司法救助专项经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53.11万元。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无。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平安辽宁信息系统专项经费、司法救助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3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8.02万元,执行数为53.11万元,完成预算的35.8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未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平安辽宁信息系统专项经费、司法救助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 |||||||||||||||||||||||||||
(年度) | |||||||||||||||||||||||||||
填报部门(盖章): | 海城市委政法委 | ||||||||||||||||||||||||||
单位:万元 | |||||||||||||||||||||||||||
部门(单位)名称 | 海城市委政法委 | ||||||||||||||||||||||||||
部门(单位) 财政供养人员数量 | 18人 | 所属单位数 量(仅部门填 列) | 1 | ||||||||||||||||||||||||
年度部 门(单位)整 体收支 情况 | 名称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部门预算收入小计(1至7项) | 441.88 | 441.88 | 424.89 | 96.16% | |||||||||||||||||||||||
1.财政拨款收入 | 441.88 | 441.88 | 424.89 | 96.16% | |||||||||||||||||||||||
2.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 |||||||||||||||||||||||||||
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
4.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
5.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
6.上年结转 | |||||||||||||||||||||||||||
7.其他收入 | |||||||||||||||||||||||||||
年度部门预算支出小计(一+二) | 441.88 | 441.88 | 424.89 | 96.16% | |||||||||||||||||||||||
一、基本支出(第1至4项小计) | 293.86 | 293.86 | 371.78 | 126.52% | |||||||||||||||||||||||
1.工资福利支出 | 208.49 | 208.49 | 246.93 | 118.43% |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84.49 | 84.49 | 116.54 | 137.93% |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88 | 0.88 | 8.31 | 944.32% | |||||||||||||||||||||||
4.资本性支出 | |||||||||||||||||||||||||||
二、项目支出(第1至2项小计) | 148.02 | 148.02 | 53.11 | 35.88% | |||||||||||||||||||||||
L履职保障类(部门经费类)项目支出 | |||||||||||||||||||||||||||
2.事业发展类(专项资金类)项目支出 | 148.02 | 148.02 | 53.11 | 35.88% | |||||||||||||||||||||||
年度主 要任务 | 工作名称 | 对应项目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重点工作一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项经费 | 110 | 110 | 53.11 | 35.88% | ||||||||||||||||||||||
重点工作二 | 平安辽宁信息系统服务费 | 28.02 | 28.02 | 0 | 0 | ||||||||||||||||||||||
司法救助专项经费 | 10 | 10 | 0 | 0 | |||||||||||||||||||||||
合计 | |||||||||||||||||||||||||||
年度绩 效目标 | 年初设定 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目标1: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项经费按照全年预算完成支付35.88%,基本完成预期工作目标,有部分外欠账目。 | ||||||||||||||||||||||||||
目标2: | |||||||||||||||||||||||||||
分解目标评价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 值 | 得 分 | 未完成原因 | 改进 措施 | ||||||||||||||||||
(请在相应选项下划并在原因说明中分项阐述) | |||||||||||||||||||||||||||
运算 符号 | 内容 | 度量单位 | 经费 保障 | 制度 保障 | 人员 保障 | 硬件 条件 保障 | 其他 | 原因 说明 | |||||||||||||||||||
履职 效能 | 重点工作履行情况 | 指标1 | y, “=” “≤” “≥” “<” “>” | ||||||||||||||||||||||||
指标2 | |||||||||||||||||||||||||||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 | 指标1 | ||||||||||||||||||||||||||
指标2 | |||||||||||||||||||||||||||
础理 基管 | 指标1 | ||||||||||||||||||||||||||
指标2 | |||||||||||||||||||||||||||
预算 执行 | 预算执行效率 | 指标1 | |||||||||||||||||||||||||
指标2 | |||||||||||||||||||||||||||
管理 效率 | 预算编制管理 | 指标1 | |||||||||||||||||||||||||
指标2 | |||||||||||||||||||||||||||
预算监督管理 | 指标1 | ||||||||||||||||||||||||||
指标2 | |||||||||||||||||||||||||||
- | |||||||||||||||||||||||||||
预算收支管理 | 指标1 | ||||||||||||||||||||||||||
指标2 | |||||||||||||||||||||||||||
财务 管理 | 指标1 | ||||||||||||||||||||||||||
指标2 | |||||||||||||||||||||||||||
资产 管理 | 指标1 | ||||||||||||||||||||||||||
指标2 | |||||||||||||||||||||||||||
业务 管理 | 指标1 | ||||||||||||||||||||||||||
指标2 | |||||||||||||||||||||||||||
运行 成本 | 成本 控制 成效 | 指标1 | |||||||||||||||||||||||||
指标2 | |||||||||||||||||||||||||||
社会 效应 | 政治 效益 | 指标1 | |||||||||||||||||||||||||
指标2 | |||||||||||||||||||||||||||
社会 效益 | 指标1 | ||||||||||||||||||||||||||
指标2 | |||||||||||||||||||||||||||
经济 效益 | 指标1 | ||||||||||||||||||||||||||
指标2 | |||||||||||||||||||||||||||
生态 效益 | 指标1 | ||||||||||||||||||||||||||
指标2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指标1 | ||||||||||||||||||||||||||
指标2 | |||||||||||||||||||||||||||
可持 续性 | 体制 机制 改革 | 指标1 | |||||||||||||||||||||||||
指标2 | |||||||||||||||||||||||||||
创新 驱动 发展 | 指标1 | ||||||||||||||||||||||||||
指标2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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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
填报单位公章: 海城市委政法委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平安辽宁信息系统专项经费、 司法救助专项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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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主管部门 | |||||||||||||||||||||||||||
地方主管部门 | 海城市委 | 实施单位 | 海城市委政法委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48.02 | 53.11 | 35.88% | ||||||||||||||||||||||||
其中: | |||||||||||||||||||||||||||
省级财政资金 | |||||||||||||||||||||||||||
地方财政资金 | 148.02 | 53.11 | 35.88%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 | 部分完成 | ||||||||||||||||||||||||||
目标2平安辽宁信息系统专项经费 | 未完成 | ||||||||||||||||||||||||||
目标3司法救助专项经费 | 未使用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进一步加强了平安海城建设工作 | 110 | 34.79 | 一部分资金没有拨付使用,另外剩余部分指标额度。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基本满意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