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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财政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文本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财政局
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政方针、政策,拟定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县、区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镇区财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制定市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采购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研究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省及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定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市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城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城市财政局本级
2、海城市金融发展局(隶属海城市财政服务事务中心,财政局代管,人员工资由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发放,)
(二)人员情况
(1)、海城市财政局机关 :  行政编制:47人
                           退休人员:42人
(2)、海城市金融发展局: 行政编制:3人(局机关发工资)
                        事业编制: 20人(财政事务中心发工资)
 
 
 
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070.8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70.8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0.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99.65万元,增长10.26%,主要原因:一是业务科室保民生、保运转项目增加;二是公务员调入,行政人数增加,三是2022年支出含有上年未付款项。
(二)支出总计1070.8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00.9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6.1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4.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59万元。
2.项目支出469.8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3.88%。主要包括:财政局全市财务文件印刷费;财政局法律顾问费;财政局办公设备购置费;财政局维修维护费;财政局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维护、管理运行费;2019年、2020年 U8系统运行维护费;社保科审计费;普惠金融奖补资金;国资办车辆评估费;预算科咨询费、网络服务费、技术服务费;基层办综改平台实施服务费;财政局其他业务科室评审、评估、认证、咨询顾问、委托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13.53万元,增长200.01%,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局报运转业务增加;二是各业务科室保民生、保运转业务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不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99万元,项目支出469.8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9.65万元,增长10.26%,主要原因:一是业务科室保民生、保运转项目增加;二是公务员调入,行政人数增加;三是2022年支出含有上年未付款项。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8.0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897.5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0.8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0.83万元,占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0.83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34.10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7.6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在职工资调增,二是公务员调入,人员工资增加,三是项目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65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5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保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费用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30.06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0.06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34.92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4.92万元,主要是缴纳在职住房公积金。
5.农林水支出14.1万元,主要是债务科项目: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7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46.75%,决算数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含有上年未付款。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7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含有上年未付款。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因公无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7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146.75%,决算数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含有上年未付款。比上年增加4.01万元,增长51.87%,主要是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含有上年未付款。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燃油费、车辆保险费、过路过桥费、检车费、车辆维修维护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0.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1.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9.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项目支出(基本建设类项目)469.85万元,主要包括:财政局全市财务文件印刷费;财政局法律顾问费;财政局办公设备购置费;财政局维修维护费;财政局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维护、管理运行费;2019年、2020年 U8系统运行维护费;社保科审计费;普惠金融奖补资金;国资办车辆评估费;预算科咨询费、网络服务费、技术服务费;基层办综改平台实施服务费;财政局其他业务科室评审、评估、认证、咨询顾问、委托等业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5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181.12万元,降低78.51%,主要原因是财政局保运转相关费用转入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公务用车1辆,其他公务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业务科室下乡等业务;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69.26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569.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69.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8分。
组织对3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69.26万元,自评平均分98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财政局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财政局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569.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69.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保运转财政工作有序开展,保工资临时工及劳务派遣工资按时发放,保民生市区乡镇百姓满意度较高。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财政局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财政局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财政局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25万元,执行数为49.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运转。
(2)“财政局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7.66万元,执行数为467.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工资
(3)“财政局专项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36万元,执行数为52.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运转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 部门评价结果。

4. 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