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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说明文本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供销合作社联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海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海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执行全国供销总社、省供销社、鞍山市供销社的决议、决定、履行应承担的各项义务。
2.研究供销系统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基层单位的改革,建立和完善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体系,强化为农服务功能,参与和推动农业化增收,促进城乡物流交流。
3.负责对全市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防汛救灾物资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民用爆破、烟花爆竹等特殊商品的经营进行管理。
4.按照供销合作社章程和有关规定,负责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法维护基层供销社和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
5.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组织建设,发展与各种经济组织的联合、合作;推进新农村现代化流通网络工程建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有海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一家本级单位。


第二部分 海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35.7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35.7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5.7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04.78万元,降低31.8%,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有2020年结转资金;二是2022年破产企业职工退休手续社保未审批,退一补一保险费当年未支付。
(二)支出总计435.7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60.2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2万元。
2.项目支出275.4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3%。主要包括破产及转制企业人员支出、困难企业医保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73.30万元,降低38.5%,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有2020年结转资金;二是破产企业职工退休手续社保未审批,退一补一保险费当年未支付。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无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本年末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24万元,项目支出275.4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4.78万元,降低31.8%,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有2020年结转资金;二是破产企业职工退休手续社保未审批,退一补一保险费当年未支付。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5%,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5.7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14.54万元,占26%;卫生保健支出148.16万元,占3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5万元,占38%,住房保障支出8万元,占2%。
1.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14.54万元,具体包括在职及离退休工资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2. 卫生保健支出148.16万元,包括在职医保及困企医保费。完成年初预算100%。
3.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5万元,包括办公费、职工公共交通费补助及转制破产企业费用补贴。完成预算7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破产企业职工退休手续社保未审批完,退一补一保险费未支付。
4. 住房保障支出8万元,包括职工住房公积金。完成预算的1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职工公积金上缴费工资基数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拔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拔款支出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拔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拔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的0%。决算数大于(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8万,增长25%,主要原因是上年未支付费用本期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油费支出及维修费支出,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拔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6.92万元,降低53%,主要原因是节减节约,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37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71.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50.15分。
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82.20万元,自评平均分85.35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对其他企业的补助”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37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71.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完成了绩效目标,还有退一补一职工保险费未上缴,主要原因是社保未及时审核退休职工退休手续,本年要及时处理协调,早点上缴。
2.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其他对企业补助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其他对企业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0.15分,项目全年预算为371.43万元,执行数为200.39万元,完成预算的53.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破产企业人员经费及时发放,二是完成对基层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没有参展农展会,因为疫情影响;二是退一补一保险费未支付,因为社保没有及时审核退休人员的退休手续。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2023年疫情结束,我单位积极参加农展会,宣传海城的知名农产品;二是和社保进一步协调,为退一补一职工早点办完退休手续。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 部门评价结果:我单位能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指标任务,整体工作基本完成,财政拔款严格按照财政规定用途使用,对其他企业补助项目基本完成,没有全额完成的有一个退一补一保险费未全额支付上交,原因是退一补一职工退休手续在2022年内未审批完,在本年已协调上缴。
4. 财政评价结果:按照财政预算拔款用途支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海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