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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公开文本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起草交通运输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和省、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三)承担全市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管责任;负责全市公路及附属设施建设与维护的管理和监督,实施路政管理;组织实施全市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交通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运输有关政策、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运输站场建设的布局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的管理;负责道路客货运输、权限内出租汽车客运、车辆租赁、车辆维修、汽车车辆技术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学校及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五)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监督。
(六)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提出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城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城市交通运输局本级
2.海城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本级

部分 海城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0086.5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075.6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8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75.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0.9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11%。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33.9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转移支付增加。
(二)支出总计10086.5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172.0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1.4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99.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5.28万元。
2.项目支出6903.6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8.44%。主要包括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其他交通运输支出,信访事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33.9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转移支付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0.95万元。
主要是油补工作经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油补工作经费未有变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07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2.04万元,项目支出6903.6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3.9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转移支付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30.1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17.6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382.7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75.6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万元,占0.29%;600.79万元,占5.96%;卫生健康支出91.48万元,占0.91%;交通运输支出9198.39万元,占91.29%;住房保障支出128.9万元,占1.28%;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26.07万元,占0.2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万元,具体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0万元,主要是信访事项支出,突发事件,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突发事件。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79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98.35万元,主要是离休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77.3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转移支付不在预算填报之列。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2.39万元,主要是用于缴纳养老保险,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5%。
3.卫生健康支出79.40万元,具体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79.40万元,主要是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完成年初预算的93.29%。
4.交通运输支出9198.39万元,具体包括:
(1)公路水路运输4019.3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253.31万元,主要是海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在职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8%。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6864.35万元,主要是农村公路维修改造、新改建、危桥工程,完成年初预算的200.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转移支付不在预算填报之列。
(2)车辆购置税支出1294.70万元,主要是用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786.03万元,主要是其他交通运输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128.90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28.90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73%。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5.7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61.83%,决算数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疫情防护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7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7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154%,决算数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护费用增加。比上年增加1.28万元,增长2.88%,主要是车辆老化,,疫情防护费用增加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71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和车辆维修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72.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99.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55.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0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104.37万元,降低75.38%,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主要用于疫情防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64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640.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组织对2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377.41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安全整改及防护工程”、“公路段除雪防滑项目”、“ 公路段南外环绿化”、“ 执法记录仪”、“ 执法车辆更新购置”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64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640.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按照预算的要求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实施,绩效运行可控,支出效果良好,及时反映了部门履职资金的整体绩效和专项资金的政策。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安全整改及防护工程”、“公路段除雪防滑项目”、“ 公路段南外环绿化”、“ 执法记录仪”、“ 执法车辆更新购置”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安全整改及防护工程”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55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未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2年全年本地多次大面积爆发新冠疫情,本地多次静默管理抗击疫情,此项目未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因疫情和建筑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2023年相关负责部门已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部门申请调整计划。
(2)“公路段除雪防滑项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8.46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31.3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资金紧张资金执行进度迟缓。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资金执行进度。
(3)“公路段南外环绿化”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5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资金紧张资金执行进度迟缓。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资金执行进度。
(4)“执法记录仪”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未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采购。下一步改进措施:明年采购。
(5)“执法车辆更新购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未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采购。下一步改进措施:明年采购。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 部门评价结果。
2022年,根据局年初工作规划,围绕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财政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局本级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是2022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
二是预算执行方面,预算资金均按规定管理使用,能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分配办法科学,能基本保证人员经费支出和单位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因财政资金紧张,年初预算项目资金很难到位,项目暂缓实施,导致年初预算与执行数有偏差。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