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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文本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规范职能,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科学、有效的法律规范体系,用以指导、约束市场主体及其交易、竞争行为。法律规范既是市场管理主体实施管理的依据,也是实施管理的手段,又是市场主体实施市场行为的准则,其预见、指引、评价功能在市场监督管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市场监督管理应当重视规范职能的建设,使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等齐全配套,详细可操作,把大量的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控制在事前,这应当是更积极的市场监督管理。 
(二)监督职能,即管理者以法律准则、指标体系等为依据,检查、监测经营者行为,对有偏离准则倾向或已开始发生偏离的行为人,给予提醒、指导,督促其采取防范措施或及时纠正偏差,使违法行为在即将发生或刚刚发生时就得到避免或制止。强化监督职能,重要的是建立、健全监督手段、监督体系和网络,以便市场行为的信息迅速、准确、全面地传递给管理系统,有效地纳入监督视野。
(三)查处职能,是对案件的调查、处理职能。对于规范职能、监督职能未能避免和阻止的违法行为,市场管理者将对此进行调查,给予严肃认真的处理,以便强制纠正越轨行为,并对越轨行为产生的后果加以补救,同时,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警示市场经营者守法经营。查处职能是市场管理职能的集中体现,是市场规范职能、监督职能发挥作用的保证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5599.7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599.7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99.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上年无结余。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83.94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执法队人员由去年10月的46人增加到今年年初的110人。
(二)支出总计5599.7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492.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2.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95.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4.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2.99万元。
2.项目支出2106.8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7.6%。主要包括:以购买服务形式解决三所人员经费983.5万元;食品检测中心相关工程款300万元;海州、兴海办公楼维修费155万元;互联网+名厨亮照智能监管云平台项目款60万元和食品安全责任险193万元  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90.3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执法队人员由去年10月的46人增加到今年年初的110人。(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0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上年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9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2.9万元,项目支出2106.8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0.3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执法队人员由去年10月的46人增加到今年年初的110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6%,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97.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9.7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2.89万元,占85.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2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139.38万元,占比2.5%;住房保障支出211.31万元,占比3.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2.89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2696.0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32%,决算数大于全年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法队人员由去年10月的46人增加到今年年初的110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款)2106.88万元,主要是以购买服务形式解决三所人员经费983.5万元;食品检测中心相关工程款300万元;海州、兴海办公楼维修费155万元;互联网+名厨亮照智能监管云平台项目款60万元和食品安全责任险193万元等业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2万元,具体包括:
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2%,决算数大于全年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法队人员由去年10月的46人增加到今年年初的110人,和补交4名在职去世人员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139.38万元,具体包括:
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全年预算131%,决算数大于全年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法队人员由去年10月的46人增加到今年年初的110人。
4.住房保障支出211.31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全年预算126%,决算数大于全年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法队人员由去年10月的46人增加到今年年初的110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节约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未参加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上年无因公出国(镜)费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上年无公务接待费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9.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73.4%,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号召,节约开支,节能减排。比上年减少29.7万元,下降37%,主要是上年购置三台公务用车的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和汽油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9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75.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1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1549.4万元,降低83%,主要原因是:1本年购买三所服务983.5万元转入项目支出;2其他部分基本支出转为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2.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8.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13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4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59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444.5万元,自评平均分79.42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工商行政管理补助” “化验室、实验室建设” “购买服务方式安排的支出”“企业政策兑现”等4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4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缺乏主动性,没有把这项国家大力提倡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主体意识不深不强。;二是预算部门内部预算绩效职责不清,工作力量安排不到位,很多都是财务科室独自完成项目的绩效申报、自评。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工商行政管理补助” “化验室、实验室建设” “购买服务方式安排的支出”“企业政策兑现”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工商行政管理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7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发放约2.5万套营业执照。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执照已经完成购置工作,但是由于疫情原因和财政资金紧张2022年底暂未完成执照工本费支付,2023年初已支付工本费。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财政沟通,及时支付工本费。
(2)“化验室、实验室建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1.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用我单位非税收入180万元偿还食品检测中心工程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食品检测中心工程基本完工,但是由于疫情原因和财政资金紧张2022年底暂未完成工程款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保障我单位非税收入基础上,及时与财政沟通,及时偿还工程款。
(3)“购买服务方式安排的支出”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7万元,执行数为18.53万元,完成预算的7.8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上级局的工作计划抽检工业产品和食品。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疫情原因和财政资金紧张2022年底暂未完成抽检服务费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与财政沟通,及时偿还抽检费。
(4)“企业政策兑现”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6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上级局的工作安排,完成相应数量的个体户和企业的升级。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疫情原因和财政资金紧张2022年底暂未完成奖励的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与财政沟通,及时兑现政策。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项目达到预定目标,实施效果绩效较好,巩固和完善了本单位重点工作保障体系,一定程度促进本市经济发展。但项目在绩效申报和资金使用和项目效益等方面还存在部分问题。按照权重指标体系综合评分,总体绩效得分79.42 分,评价结果为“良”。
4.财政评价结果。
基本完成年初下达的职能职责,行政效能、服务质量、自身建设等目标任务。项目达到预定目标,实施效果绩效较好,一定程度促进本市经济发展。该单位整体绩效按照权重指标体系综合评分,总体绩效得分79.42 分,评价结果为“良”。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