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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水利局部门决算公开文本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水行政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研究起草水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水利建设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涉水项目审查和技术论证工作。
(三)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组织全市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制订全市中、长期供需计划及水量调配方案,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本市供水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制订供水行业的技术、运营、服务、供应等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本市自备井的管理;监测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期间供水的水质。
(五)负责本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组织拟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有关政策和计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拟订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及水环境治理的意见和污水治理措施。
(七)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市农村水利、村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本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作,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九)负责组织水利技术推广工作;编制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并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范。
(十)负责本市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的行业管理工作;对全市重点水利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工程监督、前期工作进行行业监管;组织编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实施国家水利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配合水利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一)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江河、堤防、水库等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十二)负责水利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实施水行政监察工作和水行政执法;协调部门之间和城乡、镇区之间的水事纠纷。
(十三)负责本市河道、水库、堤防的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应急水源地管理。
(十四)承担水库移民管理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全市水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意见;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水域开发利用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全市水价调整、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城市水利局部门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城市水利局本级
2.海城市水利事务中心
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8238.1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238.1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97.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41.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072.2万元,降低11.52%,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二)支出总计8238.1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436.2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3.8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18.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6.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88万元。
2.项目支出3801.8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6.15%。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756.79万元,降低17.58%,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二是社保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农林水、住房保障等方面的财政拨款支出减少造成。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3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6.26万元,项目支出3801.8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56.79万元,降低17.58%,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二是社保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农林水、住房保障等方面的财政拨款支出减少造成。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97.0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448.93万元,占6.24%;卫生健康支出193.36万元,占2.69%;农林水支出6256.14万元,占86.93%;住房保障支出298.63万元,占4.15%。。
1.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448.93万元,具体包括:
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职工工资调整造成保险额增加及退休职工抚恤金。
2.卫生健康支出193.36万元,具体包括:
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其他医疗救助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职工工资调整造成保险额增加。
3.农林水支出6256.14万元,具体包括:
主要是行政运行、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土保持、防汛、农村水利、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农村人畜饮水、其他水利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上级专项资金支出造成。
4.住房保障支出298.63万元,具体包括:
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职工工资调整造成金额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1.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1.46万元. 主要是水利移民补助、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等支出。
2.农林水支出119.64万元;主要是上级专项等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0.2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7.66%,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当年公车运行与维护经费财政未支付等原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2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无;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无。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2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47.66%,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公车运行与维护经费财政未支付及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原因。比上年减少20.77万元,下降34.03%,主要是当年公车运行与维护经费财政未支付、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无,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运行与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36.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35.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XX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15.17万元,降低49.48%,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专业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59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047.71万元,自评平均分76.41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实行购买服务方式安排的部门支出”“水土流失治理配套及补助资金”“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河务处更换河滨公园城区段护栏”“水库防汛物质储备库维修”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实行购买服务方式安排的部门支出”“水土流失治理配套及补助资金”“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河务处更换河滨公园城区段护栏”“水库防汛物质储备库维修”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实行购买服务方式安排的部门支出”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该项目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是财政未拨付资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水土流失治理配套及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该项目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是财政未拨付资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该项目为技术评审;二是已完成既定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4)“河务处更换河滨公园城区段护栏”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部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水库防汛物质储备库维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部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