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 > 正文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部门决算公开文本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市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维护,文物保护、 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等工作。
(二)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和科学知识的普及宣传等工作。
(三)承担搜集、整理、保管、 利用书刊资料和开展外借流通、 读者辅导、 咨询等工作。
(四)承担全市青少年体育人才的选拔、 培养、推荐等工作。
(五)开展全市文化旅游行业相关事务宣传、服务等工作。
(六)开展全市群众文化指导、宣传、文艺创作工作;开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搜集、 整理、 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城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城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27.0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27.0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7.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302.71万元,降低21.17%,主要原因:博物馆分支机构分立。
(二)支出总计1127.0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20.1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0.5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7.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30万元。
2.项目支出106.9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49%。主要包括图书馆免费开放、馆服购置、公共图书馆联合借阅,场馆运行维护,澄州书院运转,体校体育材料购置和租赁费、体育竞赛费,体育用品购置,图书馆书架和放映设备购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302.71万元,降低21.17%,主要原因:一是博物馆分支机构分立;二是疫情原因部分活动未开展。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年末无结转和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12万元,项目支出106.9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2.71万元,降低21.17%,主要原因:博物馆分支机构分立。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3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77%,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61.4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7.0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66.03万元,占76.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88万元,占11.79%;卫生健康支出54.76万元,占4.86%住房保障支出73.35万元,占6.51%。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66.03万元,具体包括: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33.43万元,主要是图书馆免费开放、图书采购、触摸屏自助阅读系统、自助借还系统、馆服购置及网费支出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813.04万元,主要是文旅中心单位所有人员的工资、工伤保险,临时工工资,公益岗补贴,60年代精减人员、遗属生活补助,丧葬费、托儿费,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经费,单位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6.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场馆运行费,物业费,采暖费等未及时支付;博物馆分立;疫情原因部分活动未开展。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5.76万元,主要是体校体育竞赛费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0.90万元,主要用于体校购置体育用品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12.90万元,主要是图书馆购置图书大类排架放映设备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88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8.00万元,主要是用于文化馆丧葬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5.74万元,主要是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保险,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15万元,主要是用于缴纳文化事业职业年金,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54.76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4.76万元,主要是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73.35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3.3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8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9%,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博物馆分立;部分支出当年未支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博物馆分立;部分支出当年未支付。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无参加出国(境)团等。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预算和支出。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8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8.9%,完成全年预算的8.9%,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博物馆分立,部分支出当年未支付等原因。比上年减少6.38万元,下降87.76%,主要是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及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博物馆分立,部分支出当年未支付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0.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9.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0.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单位性质不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因此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XX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3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3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67.58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261.96万元,自评平均分70.66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群众文化活动”“业余体校维修改造”“体育竞赛”“图书文献资料购置”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基本完成。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群众文化活动”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文化馆群众文化活动当年已完成,由于疫情原因,财政资金未及时拨付,于下一年度已拨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文化馆将积极和财政部门沟通,及时提交申请报告,以保证工作顺利完成,活动经费及时足额拨付。
(2)“业余体校维修改造”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万元,执行数为9.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本单位加强监督管理、财政部门严格把关,节约财政预算资金,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由于本单位加强监督管理、财政部门严格把关,节约财政预算资金,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3)“体育竞赛”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21.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XX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海城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的体育竞赛费是用于鞍山市少年赛、辽宁省苗子杯赛、全国青少年乒乓球赛三项比赛,因为疫情原因,上级主管部门没有举办此三项比赛,因此我校2022年没有参加任何体育比赛,没有发生体育竞赛费。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海城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的体育竞赛费是用于鞍山市少年赛、辽宁省苗子杯赛、全国青少年乒乓球赛三项比赛,因为疫情原因,上级主管部门没有举办此三项比赛,因此我校2022年没有参加任何体育比赛,没有发生体育竞赛费。待比赛恢复举办,我校即可参加比赛,展开绩效考评。
(4)“图书文献资料购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2年受疫情原因影响,已选定的书目未能及时购买,导致后来已选的书目不全无法购买。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2022年受疫情原因影响,已选定的书目未能及时购买,导致后来已选的书目不全无法购买。。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下一年度里,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图书馆及时进行购买图书,及时进行图书更新,以完成年度计划指标。。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合理安排预算项目,进一步规范资金提升预算执行率。
4.财政评价结果。同意该单位提交内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1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1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支出。
2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2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2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反映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2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29.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30.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31.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3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反映各级项目运动管理中心和运动学校等单位的日常管理支出。
33.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反映各级体育运动队训练补助及器材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34.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3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持(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36.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文化产业发展支出(项):反映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3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38.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9.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40.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1.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4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