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 > 正文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文本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政方针政策,拟定省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省与市、县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
(三)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区、开发园区、市直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四)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五)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六)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七)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八)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海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九)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镇区、开发园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十)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各镇区及开发园区的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市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三)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区、开发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四)按照分级、属地、分工负责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依法组织指导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六)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八)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应急管理局
2. 海城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071.2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71.2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1.2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本年无结转和结余。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7.37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预算支出增多。
(二)支出总计1,071.2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09.7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4.2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3.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58万元。
2.项目支出61.5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75%。主要包括安全监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8.89万元,增长0.8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预算支出增多。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9.74万元,项目支出61.5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89万元,增长0.8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预算支出增多。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1.2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2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4.4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859.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89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26万元,具体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99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指标调整。
(2)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7万元。主要是退休职工的取暖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指标调整。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4.44万元,具体包括:
(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4.44万元,主要是用于缴纳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859.70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8.38万元,主要是用于安全生产无事故奖励费用等支出。
(2)其他应急管理支出53.17万元,主要是用于安全监管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行政运行152.38万元,主要是用于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费用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应急管理事务支出645.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等相关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70.89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70.8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1.1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2.51%,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机制强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接待。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本年无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1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62.51%,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机制强化。比上年增加0.24万元,增加1.15%,主要是业务增多,经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的运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9.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6.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3.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5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737.3万元,降低92.0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7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83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30.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71.42%,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2.64分。
本部门组织对“其他专用设备购置”“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经费”“安全生产业务经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地震事务经费”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83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30.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无问题。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无此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年度无此项目。
(2)项目自评综述: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 部门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其他专用设备购置”“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经费”“安全生产业务经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地震事务经费”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无问题。
 
4. 财政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其他专用设备购置”“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经费”“安全生产业务经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地震事务经费”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83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30.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无问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