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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文本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海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拟订本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本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本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城市退军人事务局本级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5879.7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879.7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79.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二)支出总计5879.7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0.1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5759.6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8%。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以支定收,年终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7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14万元,项目支出5759.6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79.7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2.62万元,占99.5%;卫生健康支出19.75万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7.4万元,占0.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79.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79.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3个),涉及资金763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7635.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2.6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635.87万元,自评平均分82.6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优抚对象补助”“涉军慰问费”“退役安置补助”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763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7635.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1)加强预算管理;(2)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制度化建设;(3)加强人员素质的培养与提高。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优抚对象补助”“涉军慰问费”“退役安置补助”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优抚对象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59.07万元,执行数为5096.31万元,完成预算的78.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优抚人数4164人;经费足额拨付100%;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率100%;优抚对象补助标准9928.83元/人;优抚对象生活情况改善;政策可持续性良好;优抚家庭满意度100%。
(2)“涉军慰问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99万元,执行数为130.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优抚人数约2030人;经费足额拨付100%;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率100%;优抚对象补助标准500元/人;优抚对象生活情况改善;政策可持续性良好;优抚家庭满意度100%。
(3)“退役安置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45.81万元,执行数为472.3万元,完成预算的45.1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补助自助就业军人数179人;经费足额拨付100%;补助资金下达及时率100%;退役士兵经济补助资金278.49万元;改善退役军人经济条件;保障军队建设需要;补助对象满意度100%。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 部门评价结果。
我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号拟订本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本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开展本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本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本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4.财政评价结果。
对此项工作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把财政资金真正用到实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