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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文本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定我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规章草案。拟定全市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二)组织制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三组织制订并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工作。(五)组织制定医保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七)制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和生育保险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九)拟定并组织实施市直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政策,知道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一)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十二)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是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海城市医疗保障局所属预算单位包括:
1、海城市医疗保障局机关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35.6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5.6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69万元,增长2.03%,
(二)支出总计135.6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9.3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5.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9万元。
2.项目支出6.3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7%。主要包括医疗保障政策管理。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69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工资保险总体基数上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为0。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没有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2万元,项目支出6.3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9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工资保险基数总体上调。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6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1万元,占9.2%;卫生健康支出112.42万元, 占83%;住房保障支出10.71万元,占7.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32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9.32万元,主要是工资和日常办公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保险基数上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未参加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未参加团。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没有因公出国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共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无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3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35.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7.85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32万元,自评平均分5.19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部门预算进本支出公用经费”“医疗保障工作专项经费”等3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3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35.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无问题。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无。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项目自评综述:无问题。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规范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
4.财政评价结果:无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