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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自然资源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文本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自然资源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公开文本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政方针政策,拟定省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省与市、县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2.组织编制和实施市(镇)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审核(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3.监督检查市(镇)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查处理重大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4.制订并实施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标准农田建设。
5.负责管理全市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籍、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6.制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管理办法;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组织实施国有土地资产的清查、核定和处置工作;承办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制定和实施(镇)村用地管理办法;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7.负责全市地价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对中介机构评估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确认和备案登记管理。
8.承担各类用地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土地征收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的拟制、审查、报批和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及跟踪检查工作;统一管理全市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工作,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9.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查、报批;监督管理矿泉水和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培育和管理矿业权市场;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
10.组织勘查、监测和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遗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城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海城市自然资源局
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0797.4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797.4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00.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97.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675.17万元,增长19.36%,主要原因:项目拨款增加。
(二)支出总计10797.4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31.8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9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6.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3万元。
2.项目支出10365.6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6%。主要包括专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607.27万元,增长17.48%,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9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82万元,项目支出10365.5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77.27万元,增长29.77%,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XX%,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00.3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5万元,占支出额4%;卫生健康支出16.7万元,占支出的0.001%;农林水支出48.9万元,占支出的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166.47万元,占支出98%;住房保障支出24.55万元,占支出的2%。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基本养老保险(项)41.77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1.98万元,主要是社保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2)卫生和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6.7万元,主要是医保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49.8万元,主要是林业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自然资源和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340.38万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9131.08万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695.01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管理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4.5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0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56万元,占支出的11.26%;土地开发支出441.08万元,占支出的88.74%。
1. 城乡社区支出(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项)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56万元
2. 城乡社区支出(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项)土地开发支出441.0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9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4.2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万0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未参加团等。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74.2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比上年减少2.42万元,下降61.5%,主要是压缩开支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7万元,主要用于燃油、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1.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8.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989.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2388855.84万元,降低84.6%,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6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5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2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6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25.3万元,自评平均分60。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 公益岗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5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2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万元)。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公益岗工资等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基本人员支出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0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5.81万元,执行数为372.88万元,完成预算的91.88%。 
(2) 职工矽肺治疗项目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3)公益岗工资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3.8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2万元,执行数为3.6万元,完成预算的%
(4)网络运行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益源矿业权经费网络运行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4.4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31.75万元,完成预算的63.5%
(6)部门运行基本支出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3.7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881万元,执行数为34.2万元,完成预算的57.12%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