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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文本

中国共产党海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纪委主要职责
(一)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区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并协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治本工作。
(四) 检查并处理市直机关各部门、各镇(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按职权范围决定或取消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五) 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 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制定本市有关党纪规定和政策规定。8.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对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考察、了解,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八)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
纪委保障中心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息网络规划的建设,市纪委监委信息网络的运行维护、安全保障等工作。
(二)承担市委及市纪委监委部署的信息采集任务,为市委及市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提供信息服务工作。
(三)开展指导全市各镇区、各单位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四)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需要提供其他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持。
(五)为开展大数据审计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六)为政府投资审计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七)为全市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八)为全市审计工作需要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 纳入中国共产党海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2. 中国共产党海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3. 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438.4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438.4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38.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03.37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工资中含基础绩效;二是纪委东区办案中心改造。
(二)支出总计3438.4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779.7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0.8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86.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3.75万元,资本性支出0.81万元。
2.项目支出658.6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9.16%。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12.36万元,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4.39万元,降低0.7%,主要原因:压缩办公经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上年无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没有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3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9.77万元,项目支出658.6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39万元,降低0.7%,主要原因:压缩办公经费。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7%,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32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8.4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9.79万元,占83.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49万元,占7.1%;卫生健康支出148.49万元,占4.33%;住房保障支出165.07万元,占4.81%;。
1.一般公共服务支2474.06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879.7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纪委东区办案中心改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49万元。具体包括:养老保险。
3. 卫生健康支出148.49万元。具体包括:医疗保险。
4. 住房保障支出165.67万元。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3.5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6.32%,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车辆维修费较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5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因公出国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公务接待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5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75.26%,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车辆维修费较少。比上年减少50.83万元,降低60.2%,主要是上年新购两台公务用车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58万元,主要用于油款和车辆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8.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95.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84.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2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429.85万元,降低61.2%,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付其他交通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2.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8.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2.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6.15%;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3.8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9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343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915.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75.78分。
组织对2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438.44万元,自评平均分75.78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等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3438.
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438.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工作整体完成良好。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