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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决算公开文本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海城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全市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新的途径和方式,负责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市党员教育工作,研究拟订全市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市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主管全市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市委党的建设工作(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负责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工作,提出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考察市委管理的干部,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审批手续,主管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和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干部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担对全市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
(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市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工作。负责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录用调配、考核奖惩等综合管理。
(四)负责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市委具体工作要求,负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组织研究拟订和协调落实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法规,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库,组织评选市级优秀专家和落实有关待遇,承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工作制度改革宏观指导,拟订或参与拟订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六)负责督促检查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处理有关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的来信来访。
(七)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工作,落实党的干部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各镇区和市直各单位干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市干部监督工作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全市公务员进行监督,牵头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联系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市组织系统举报工作。
    (九)负责全市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指导,对全市干部信息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市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结合市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实际,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指示、决议。
(十一)指导市直属机关党组织抓好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负责市直属机关专兼职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做好党员管理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审批市直属机关党组织设置、委员会组成,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十三)负责市直属机关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按计划标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和党费收缴工作。
(十四)负责领导市直属机关所属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开展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机关作风建设以及全市行风政风考评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建议。
    (十七)拟订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调研和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督促检查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与待遇落实工作。
    (十八)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
    (十九)组织指导凝聚和激发离退休干部正能量的相关活动,宣传离退休干部工作先进典型。
    (二十)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学习教育活动阵地建设工作,检查指导各镇区和市直各单位老干部活动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海城市委员会组织部本级

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766.5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66.5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6.5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95.56万元,降低20%,一是响应中央提倡建立节约型机关;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原因。
(二)支出总计766.5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60.2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8.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17万元。
2.项目支出160.3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1%。主要包括业务经费及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等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95.56万元,降低20%,主要原因:一是响应中央提倡建立节约型机关;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原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0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24万元,项目支出160.3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195.56万元,降低20%,主要原因:一是响应中央提倡建立节约型机关;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原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6.5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1.86万元,占8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1.86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11.86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支出和其他组织事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6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 25.46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0.65 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未参加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9.31万元,下降73%,主要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2021年购置一台公务用车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保险及日常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0.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6.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3.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8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68.7万元,降低5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XX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调研督查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6个,涉及资金805.39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3.36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05.39万元,自评平均分83.36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1.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没有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部门评价结果。我单位进一步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100%完成年初预算指标。
4.财政评价结果:较好的完成了2022年度财政收支任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