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一个人,温暖一个家。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把司法救助工作同“我为群众办实事”、“命案关怀行动”、关注女性、未成年人权益及救助等方面融合在一起,通过履行工作职能帮助因受到犯罪侵害致死致残、导致家庭生活水平较低的家庭,让这些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第七检察部主要负责控告申诉业务,涉及业务内容包括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在日常接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被害人因受到犯罪侵害,导致致死致残、家庭生活水平较低的情况。王君等检察官感受到他们的疾苦,立志把司法救助工作做起来,通过履行工作职能来帮助这些家庭,让他们摆脱困境。
为了拓宽线索来源,确保救助的及时性,王君创新性提出了与各业务部门联动通报工作机制,把工作触角延伸到民政、妇联等部门,协同工作,以便更加全面的将救助工作做到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民政等人员参加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
刘某年近七旬,妻子为残疾人,患病卧床多年。其独生女儿在车祸中离世,让老夫妻的生活陷入困境,仅靠低保及失独家庭救助金生活。检察官到家里实地走访后,决定救助4万元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李某是家中独子,年迈的父母都患有疾病,12岁的孩子需要抚养。作为家中主要劳动力的他因交通肇事造成残疾,还因治病欠下了巨额债务。检察官们了解情况后,对其救助6万余元,帮助其恢复蛋鸡养殖,解决了一家的生计。
在刑事案件被害人群体中,女性及未成年人作为弱势群体占很大比例,第七检察部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对这类人群给予更多关注。王君除了对她们进行经济上救助,更多的是用爱心对她们的心理进行抚慰,让她们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温暖,用爱心驱除阴霾,让其心理充满阳光,以积极健康的心态面对社会。在协调救助未成年人燕燕(化名)遭性侵过程中,王君密切联系业务部门张晓宇、冯立波等办案检察官,在刘富民检察长的指示及协调下,通过民政部门,为其患有精神疾病的母亲办理低保,指定监护人,邀请心理咨询师与孩子进行交流疏导。为了使燕燕更好的学习、成长,检察官们多方联系,将其转学到辽宁省阳光学校学习,并免除在校吃穿住用学的一切费用。在检察官们悉心呵护下,燕燕已经摆脱阴霾,健康快乐地成长。
“我们多辛苦一分,就能让受助家庭解决大问题,感受到十分的温暖”。自2018年以来,第七检察部的检察官们已经办理司法救助7件8人,救助金额约22万元,彰显出温暖的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