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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局长张志勇做客《舆情热线》直播间

       安全关乎亿万家庭,6月21日,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志勇做客《舆情热线》直播间,就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以及防灾减灾等相关问题与听众朋友交流。
        年初以来,按照省、市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突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市应急管理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分别为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开展了12个领域的专项整治,目前,已经取得良好的阶段性成果。市应急管理局突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狠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企业600余家次,查出各类隐患622项。其中重大隐患6项,已整改6项。一般隐患616项,已整改完毕580项,还有36项,按照整改时限,正在整改中,其中今年我市计划完成农村民居3390户、学校5栋、电信设施17处、电力设施22处、水库大坝10处、应急避难场所8处进行维修加固,同时组织全市应急演练工作,重点突出矿山企业应急演练、危化生产企业应急演练、消防应急演练,做好汛前安全生产检查。
       有听众咨询,听说新《安全生产法》对事故处罚额度增加了,是吗?
       张志勇答,“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修改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罚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
主持人提问,每年六月是全国“安全生产月”,在这个月都开展哪些工作来保障接下来的安全生产工作呢?今年,我市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已经开展了哪些活动?
       张志勇答,今年六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各开发区、镇(街道),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到目前为止,开展了以下六项工作:一是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专题学习宣贯活动,专题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持续推进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二是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整治攻坚专题宣传活动,强化了源头管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中;三是开展了平安临溟系列活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了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四是开展了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引导公众学习了应急知识,提升了安全技能;五是开展了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切实提升了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六是开展了应急演练活动,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