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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开展校园周边烟草禁售专项监督

       近日,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开展了校园周边烟草禁售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我市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无证销售烟草的现象提出检察建议,并与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检查整改,以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烟草,筑牢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的绿色屏障。
       据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调查发现,我市部分校园周边的商铺中存在着无证售烟的情形,且这些商铺距离学校出口均不足50米。此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报请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后,市检察院启动立案程序,查明违法事实、固定客观证据,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接到检察建议后,市烟草专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积极响应,与市检察院联合开展调查,在一所普通初级中学周边不足50米范围内当场查处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违规经营商铺2户,查扣了一批违法经营的零售卷烟。检查人员现场向业主重申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校园周边禁止售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业主表示以后坚决不再发生违法售烟行为。
       第六检察部检察官表示,他们还将继续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对全市校园周边的涉烟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和持续跟进,不断推动未成年人社会治理成效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