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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第十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一次常务会议

      12月1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野主持召开第十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海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杨野指出,《海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建设法治政府、规范权力运行的必然要求。要以《规定》施行为契机,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出决策,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力打造法治海城。杨野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学习主动性。各部门、各镇(街)要深刻理解《规定》的各项内容,全面转变观念,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不折不扣执行《规定》,切实增强决策规范性,切实提升全市行政机关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要发挥考核作用,增强工作严肃性,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杠杆撬动作用,把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纳入到年底对各部门、各镇(街)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有效落实。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海城市“十四五”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初稿。杨野指出,要高度重视“十四五”消防专项规划工作,要注重研究形势,明确思路,准确把握规划编制方向;要落实责任高效率完成,确保规划卓有成效。杨野要求,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市以及各个专项规划,确保多规合一。要将区域内突出火灾风险作为隐患专项整治重点,确保安全可控。要将消防工作经费保障和队伍保障政策落实落地,确保事业发展。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海城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情况报告》。杨野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镇(街)、各部门要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要严格任务落实。各镇(街)、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带头抓落实、层层抓落实、善于抓落实”要求,构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针对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要完善档案资料,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要求,认真查漏补缺,尽快完善档案资料,确保已完成的工作有案可查、有据可依,确保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经得起上级检查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