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4日—25日沈阳市报告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和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同时北京、河北、河南等地疫情仍然严峻。春节将近,人员流动性增大,为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策略,保 障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海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广大市民:
一、密切关注疫情情况,落实各项新冠疫情防控措施。
此次沈阳市报告的1例无症状感染者和1例确诊病例,均系北京市来(返)沈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近几日时空轨迹与之有接触者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同时请大家继续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病例报告的地区,春节期间严格落实来(返)海人员健康申报和管理。对有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海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海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有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海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14天健康监测。自即日起至2022年2月15日,省外来(返)海人员需持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阴性证明的,要在抵海后第一时间,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国务院行程卡,车票等相关证明,就近到海城市中心医院、海城市中医院铁西院区相应核酸检测窗口免费进行核酸检测,同时向社区(村)报备并配合落实好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二、坚持非必要不出行。
春节将近,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鞍山市,特别是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报告阳性病例的地区,如确需离鞍外出的,要提前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备,旅途中全程规范做好个人防护,落实目的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返回后要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报备,并配合执行疫情防控 有关规定。
三、坚持多病共防,如有症状及时就医。
为有效降低呼吸道传染病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的风险,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持续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广大市民应强化自身健康意识,继续保持与遵守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及个人防护要求。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尽快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请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适龄人群、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满足接种加强针条件的人群尽早尽快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增强免疫效果,共同筑牢我市全民免疫屏障。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