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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城市委组织部​ | 关于开展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违规借调人员专项举报受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清理规范借调人员工作的要求,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市委组织部已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范围内开展了借调人员清退工作。为持续推进此项工作落地见效,建立长效机制,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将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监督作用,对相关举报进行专项受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从镇街借调人员从事日常工作的;

2、市直单位之间、乡镇之间借调基层服务年限或试用期未满人员的;

3、借调从事全市重点、集中专项活动工作期限超过6个月的。

二、受理方式

对存在上述三种情况未及时清退的,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并通过来信来电反映问题。

来信地址:海城市永安路15号,中共海城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干部二室   

邮编:114200

举报电话:0412—12380(1)

中共海城市委组织部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