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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再次公布

按照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2年8月23日《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设置禁令标志的通告》和2020年12月10日《关于新增9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现对辖区内新启用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点位情况再次公布如下:

一、违停抓拍设备的设置地点

(一)海城市城区

1、卫士南路-春赫鱼锅馆

2、卫士南路-哈萌爱宠

3、卫士南路-富强汽配

4、中街北路-百客园小吃

5、中街北路-财政局

6、中街北路-城市一中队

7、北顺城路-鹏翔烟酒超市

8、北顺城路-诚信集团

9、北顺城路-欧巴家小牧牛烤肉

10、新东一街-恒爱大药房

11、新东一街-新东方天地丁字路口

12、新东一街-新东方天地1号门(西)

13、新东一街-梦想家艺术学校

14、新东一街-欣和盛超市

15、新东一街-新东方天地1号门(东)

16、新东路与城东路交叉口—金鹏市场南门

17、北关转盘-鞍山银行

18、环城南路-恒爱大药房

19、环城南路-鸡胡同活禽批发零售

(二)西柳镇

20、中心街-益寿堂药房

21、中心街-西柳镇政府

22、铁映路-长征超市

23、铁映路-中景商务宾馆

24、铁映路-西柳镇中心小学

25、铁映路-蒋大夫皮肤病诊所

26、食品城路与中心街-福缘堂大药房

27、中心街-刘记骨里香熟食店

28、黄金走廊-鹤翔春茶庄

29、西柳市场-万芳园路海宁大厦

以上29处违停抓拍设备,抓拍下列违法行为:

       1、遇有前方交通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违法行为。

       2、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二、闯红灯设备

(一)海城市城区

1、北顺城路与北关转盘交叉口东

2、中街路与北关转盘交叉口南

3、永安路与北关转盘交叉口西

4、北顺城路与北关转盘交叉口西

5、中街北路与北关转盘交叉口北

6、长江路与滨河北路交叉口东

7、长江路与滨河北路交叉口西

8、长江路与滨河北路交叉口北

9、环城东路-市医院西门

10、北关环岛环形交叉口白杨西街出口  

11、海州大街与滨河北路交叉口南

12、海州大街与滨河北路交叉口西

(二)牛庄镇

13、S313海欢线与站前路交叉口东

14、S313海欢线与站前路交叉口西

(三)腾鳌镇

15、沈营线与鞍山路交叉口

(四)毛祁镇

16、G202黑大线1464km+600m(葫芦峪超限检测站)

(五) 南台镇

17、G202黑大线与X318南耿线交叉路口南

18、G202黑大线与X318南耿线交叉路口北

以上18处闯红灯设备,抓拍下列违法行为:

1、 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 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 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4、 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5、 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时,不按所需的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6、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的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7、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8、 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9、 逆向行驶的

10、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坚决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更加明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地点和抓拍的违法行为,特此再次向社会公布。

 

 

                              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9月9日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再次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