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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国庆假期及其前后各类聚集性 活动管理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做好国庆假期及其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加强对各类聚集性活动的管理,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不邀请7天内有涉疫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参加,提倡相关聚会聚餐活动原则上不超过10桌(100人)。
二、倡导非必要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超过100人的会议、论坛、培训、庆典、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商业展销促销、群众性公益活动等聚集性活动。
三、倡导广大市民朋友国庆假期及其前后在海过节,谨慎接待外地来(返)海人员,尽量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出行管理规定,履行报备程序,非必要不得前往涉疫风险地区。
四、全市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经营单位和重点公共场所要建立完善防疫专人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专人专责落实测温、扫易鞍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措施,全面做好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
五、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属地对辖区内各类聚集性活动管控负总责,加强宣传引导;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严格规范做好活动备案、审批和监管工作;各单位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广大市民朋友全面落实个人疫情防控责任,进入公共场所时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测温扫码验证等防控工作,非必要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 
六、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职人员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尽量不举办、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带头落实,模范遵守。望广大市民朋友、各商户企业理解、支持、配合并相互转告,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如有违反本通告规定,导致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单位及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海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