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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警情通报1

警 情 通 报

 

 

2022年11月24日,我市发现一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马某新(男,49岁,货车司机)。经查,马某新于11月22日从域外驾车返回海城市,途经鞍山市汤岗子高速公路口疫情防控检查站时,拒不接受检查并擅自闯卡,进入海城市后未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未向社区(村)自主报备,多次外出到人员聚集性场所,造成了疫情传播后果,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警方提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广大市民应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公安机关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传播风险的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
 
海城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