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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整治的通告

全市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解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两品一械”)质量安全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鞍山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要求,海城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即日起全面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药品:参与违规回收或者销售回收药品、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超经营范围销售、违规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或新冠抗病毒小分子药物、未按规定配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存在非法渠道购进、不按规定储存药品、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未建立或落实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追溯制度,违规销售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未按规定展示企业信息、药品信息特别是处方药信息,网络违法违规销售药品等行为。

(二)医疗器械:无证经营、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网络违法违规销售以及通过伪造资质证明文件。出租出借证照非法购进销售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化妆品:经营使用“三无”假冒化妆品、未经注册备案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擅自配制化妆品、虚假夸大功效、明示暗示医疗作用及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行为。

二、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于2023年12月31日截止。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及“两品一械”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及时组织核查、反馈处理情况。

监督举报电话:0412-3312315

监督举报地址(来信来访均可):海城市响堂街道亮甲山街88号(工作日8:00-11:30,13:00-17:00)

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