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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创卫”工作引入“赛马”激励评比机制

       6月9日,记者从市“创卫”办获悉,为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更好地调动各部门、各镇(街)、各单位投身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我市将在“创卫”工作中引入“赛马”激励评比机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有效提升整体创建工作水平。

海城市“创卫”工作引入“赛马”激励评比机制


       据了解,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现场评估工作手册》规定,国家卫生城市评选的评分总分为1000分,其中线上评估300分、群众满意率100分、现场评分600分。结合这个评分标准,我市建立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赛马’激励评比机制”,明确考核评比对象、主要考核单位、一般考核单位、考核评比标准以及考核方法。按照各“创卫”责任单位承担现场评分分值、任务量的比重,确定31个“创卫”责任部门为“主要考核单位”,其他“创卫”责任部门为“一般考核单位”。考核由市“创卫”办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主要考核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周检查、月评分、年度考核和排名。同时,对“一般考核单位”实行季度打分、年度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