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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纪委监委发布清明节提醒

 2025年清明节将至,为常态纠治“四风”顽疾,弘扬新时代廉洁、绿色、文明、低碳、节俭、安全的祭祀新风,市纪委监委提醒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觉悟,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转作风、树新风的根本性抓手,始终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坚决摈弃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以下“十个严禁”: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严禁借祭祀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

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严禁借祭祀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名贵特产等。

严禁在祭祀等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发生酒驾、醉驾、涉赌、涉毒等违法行为。

严禁节日期间带班领导、值班值守人员私自离岗脱岗。

严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近期,市纪委监委将按照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部署安排,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担当不作为等重点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者露头就打、风腐同查、严肃处理,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