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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清明节全市祭扫场所取消祭扫服务

1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清明节期间人员聚集活动,防止疫情反弹和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市各殡仪馆(骨灰堂)、公墓、散坟集中安葬区等祭扫场所取消祭扫服务,实行封闭管理。

各县(市)区、开发区成立清明节期间文明殡葬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对墓园特别是散坟集中安葬区值守,严把墓区入口关;指导居民(村民)丧事简办,避免人群聚集;倡导文明祭扫,禁止烧纸等封建迷信行为。

各殡仪馆不得开展遗体告别、守灵等聚集性活动。各公墓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采取预约和“一对一”的方式分批办理选墓、售墓、安葬等殡葬服务业务,每户每次进入墓园人数不得超过3人。

将严厉打击制造销售纸钱及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殡葬用品商店、批发市场、超市、便利店等排查力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查处违法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综合执法部门对流动贩卖封建迷信用品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

自然资源部门要针对上坟烧纸习俗深入开展森林防火检查活动,落实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在重点林区、进山路口、林区坟地等防火重点区域张贴森林防火标语、竖立禁止野外用火警示牌。

公安部门在清明期间将派出警力到各殡葬服务单位和散坟集中安葬区,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劝阻和疏导工作,维护祭扫场所治安秩序,及时处理因禁止进入墓区祭扫引发的各类案件。对拒绝、妨碍殡葬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

应急管理部门要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全市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

市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全市清明节期间文明殡葬工作的管理、服务和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现场督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