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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关注】三种方式可申领社会保障卡

      近日,省人社厅印发了《辽宁省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户籍人员,以及在辽宁省参加社会保险或就业的国(境)外、省外人员(以下简称申领人),可自主选择发卡服务银行申领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需更换新卡。


申领社会保障卡时,需要提供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代为申领的,需提供申领人、代理人双方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委托书。

 

社会保障卡可通过以下方式申领:

 

(一)线下申领。申领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具备快速制发卡能力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现场采集信息,即时制、领卡。

 

(二)线上申领。申领人可通过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辽宁社会保障卡小程序等线上服务渠道完成信息采集并发起申领,校验通过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选定地点领卡。跨省异地申请,可由申领人选定的发卡服务银行提供邮寄服务。

 

(三)代办机构代领。申领人可通过所在的用人单位、村(居)委会、就读学校等代办机构代为申领,由代办机构负责发放,并建立台账。

 

线上申领和代办机构代领的,制卡周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申领人可通过社会保障卡线上服务渠道查询制卡进度。持卡人的电子社会保障卡和实体社会保障卡同步申领,社会保障卡制卡完成时同步完成电子社会保障卡签发。

 

社会保障卡使用全省统一基础版面,卡面有持卡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相片、社会保障卡卡号、银行卡卡号等个人信息项目。未满7周岁的儿童可以不采集和印刷相片,相片区域可以空置。年满7周岁的已持卡儿童,应当及时申请换领印有相片的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给他人,不得出售、购买社会保障卡,不得冒用、盗用他人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丢失的,持卡人应当及时办理挂失手续,可以先行办理临时挂失,再办理正式挂失,也可以直接办理正式挂失。临时挂失采用非现场办理模式,持卡人可通过12345或12333电话、各类人社网上服务平台、发卡服务银行的客服平台等渠道办理社会保障卡临时挂失。正式挂失采用现场办理模式,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服务银行任一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正式挂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