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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海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督举报电话的通告

关于设立海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督举报电话的通告



为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进一步扩大和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辽环综函〔2023〕231号)文件要求,现设立海城市黑臭水体举报电话:(0412)-3282898,接受全市人民监督举报。
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20日(8: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