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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决算公开说明

海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海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海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参与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联络、协调驻辽中直企业。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管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拟订高新技术产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推进软件业、电子产品制造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负责落实《<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工作,提出推进制造强市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七)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先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协调推进相关重大示范工程。
(九)依法行使全市电力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
(十)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安全保障,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十一)负责全市化和医药行业管理工作,拟定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轻工、纺织服装、食品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负责推进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等集群建设。
(十三)负责国防科技工业工作,拟订发展国防科技工业规划和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重组,负责推动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和计量、质量等工作,按分工负责国防科技成果的保护和推广工作,负责军工电子行业管理,负责军队与地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军工单位与地方之间的服务协调工作,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协调工作,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发展动态,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工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六)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开展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贯彻落实省、鞍山市军民融合发展和改革方针、政策、规定,综合协调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拟订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以委员会议定事项进行督导落实。
(十九)汇总全市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组织研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拟订军民融合发展相关体制改革方案。
(二十)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促进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
(二十一)负责地方与中省直企业合作的日常联络工作,为市委、市政府支持推进中省直企业发展提供可行性意见和决策依据;负责制定地方和中省直企业战略合作规划、推进地方与中省直企业产业、产品合作;负责地方与中省直有关企业资源开发合作;负责联络、协调中省直企业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委、委员会、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
 
 
第二部分 海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561.1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561.1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61.1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9.0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14%。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541.63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退一补一等对下属企业人员补助的增加。
(二)支出总计6261.9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3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0.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35万元,……。
2.项目支出5828.9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3%。主要包括海城市产业发展综合诊断技术咨询费、留守企业“退一补一”补助、春节困难职工偿还内欠、维稳资金、破产费、内养生活费、六十年代精简生活补助、企业职工独生子女费补助、企业工伤、劳模、矽肺、遗属补助、留守企业办公室工资、矽砂矿、镁砂矿、木材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工资、留守企业运营费、大病陈欠、三方面人员补助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233.32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项目支出中的退一补一保险补助以及对下属企业相关留守人员补助等项目的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08.20万元。
主要是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生活补助、下属企业人员工资及各项生活补助、保险滞纳金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299.12万元,增长3323.55%,主要原因: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未在本年支出,转入下年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6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万元,项目支出5828.9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33.32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项目支出中的退一补一保险补助以及对下属企业相关留守人员补助等项目的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6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2%,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4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61.9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1.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5.3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243.3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7.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44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1.2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95.8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工资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0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85万元;
(4)其他城市生活救助49.39万元;主要用于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生活补助;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83万元,主要是用于三方面人员(老兵)生活补助;
(6)缴纳职业年金3.29万元,主要用于调出人员补缴职业年金单位统筹部分。
2、卫生健康支出1085.34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1.95万元,主要是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2)事业单位医疗0.00万元,主要是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3)其它医疗救助支出1073.39万元,主要用于困难企业补缴医疗保险。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243.3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0.00万元;
(2)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243.38万元,主要包括北京赛迪公司业务咨询费、留守企业“退一补一”补助、维稳资金、破产费、内养生活费、企业职工独生子女费补助、企业工伤、劳模、矽肺、遗属补助、留守企业办公室工资、矽砂矿、镁砂矿、木材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工资、留守企业运营费、储备盐管理费、菱镁产业发展规划技术服务费等。
4、商业服务等支出187.61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187.61万元;
(2)事业运行支出0.00万元;
5、 住房保障支出14.4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另有部分费用在下年支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无此项支出。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此项支出。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5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另有部分费用在下年支付。比上年减少2.87万元,下降52%,主要是厉行勤俭节约,另有部分费用在下年支付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日常维修、燃油、保险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6.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6.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0.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5万元,比上年减少5.75万元,降低20%,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提倡建立节约型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常态化、压减各项资金安排、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关日常运行使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但2020年我部门项目支出单项没有应纳入绩效目标的项目,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组织对0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平均分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无。
2.部门评价情况。 2020年我部门项目支出单项没有应纳入绩效目标的项目,我部门组织对0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对项目支出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海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