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城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城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海城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海城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 开展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等环保执法相关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受理并协调解决有关环境信访案件和环境污染矛盾纠纷等工作。
(二) 承担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制度,开展城乡污水处理、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等工作。
(三) 承担协调各种类型的地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
(四) 开展全市污水处理厂、镁砂窑炉、20吨以上燃煤锅炉等污染源在线监控工作。
(五) 开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察监管经验等工作。
(六) 承担市委、市政府及相应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海城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所属预算单位包括:
1.海城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中心
2.海城市三岔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第二部分 海城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3.7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3.7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8.6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9.78%。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5.6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3.00万元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51.4万元,降低54.0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整工资;二是机构改革。
(二)支出总计43.0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3.0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2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50.49万元,降低53.9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的调整;二是机构改革。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9.29万元。
主要是以往年度结余、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0.49万元,降低53.9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的调整;二是机构改革等业务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0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6万元,农林水支出34.5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6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0万元,主要是行政工资等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支付上年未支付的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万元,包括: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7万元,主要是用于缴纳养老保险。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8万元,包括:
事业单位医疗1.78万元,主要是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5.节能环保支出0.06万元,包括: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6.农林水支出34.57万元,包括:
林业事业机构支出34.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办公费、取暖费、劳务费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2.69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6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上级到我市指导业务及检查工作、加班餐费等。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到我市指导业务及检查工作、加班餐费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等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减少2.7万元,降低100%,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及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使用维修费用和燃油的费用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无
2. 部门评价情况。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海城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