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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水利局2020年决算公开说明

海城市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城市水利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城市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海城市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海城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水行政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研究起草水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水利建设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涉水项目审查和技术论证工作。
(三)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组织全市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制订全市中、长期供需计划及水量调配方案,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本市供水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制订供水行业的技术、运营、服务、供应等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本市自备井的管理;监测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期间供水的水质。
(五)负责本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组织拟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有关政策和计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拟订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及水环境治理的意见和污水治理措施。
(七)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市农村水利、村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本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作,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九)负责组织水利技术推广工作;编制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并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范。
(十)负责本市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的行业管理工作;对全市重点水利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工程监督、前期工作进行行业监管;组织编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实施国家水利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配合水利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一)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江河、堤防、水库等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十二)负责水利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实施水行政监察工作和水行政执法;协调部门之间和城乡、镇区之间的水事纠纷。
(十三)负责本市河道、水库、堤防的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应急水源地管理。
(十四)承担水库移民管理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全市水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意见;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水域开发利用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全市水价调整、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城市水利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城市水利局本级

第二部分 海城市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310.4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10.4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8.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61.6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35.4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54%。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984.96万元,增长57.37%,主要原因:一是上年财政返还经费;二是工程项目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总计2095.2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16.0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5.0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0.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12万元。
2.项目支出1779.2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4.92%。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卫生健康、农林水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654.10万元,增长68.78%,主要原因:一是上年财政返还拨款;二是工程项目财政拨款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50.59万元。
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农林水、住房保障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215.02万元,增长604.46%,主要原因:一是工程项目结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9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03万元,项目支出1779.2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54.10万元,增长68.78%,主要原因:一是上年财政返还拨款;二是工程项目财政拨款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49.3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2.32%,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492.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2.8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7万元,占2.75%;卫生健康支出14.78万元,占0.93%;农林水支出1519.08万元,占95.37
%;住房保障支出15.16万元,占0.9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0。
2.社会保障会就业支出4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1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支出151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程项目财政拨款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1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4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40万元,占31.54%。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工程款未付。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9.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水利、其他水利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7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等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7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299.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水利、其他水利支出。比上年增加3.29万元,增长24.42%,主要是防汛、大禹杯、河长制用车量增加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6万元,主要用于防汛、大禹杯、河长制用车量增加等原因。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6.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1.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4.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12万元,比上年增加34.31万元,增长86.18%,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防汛任务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涉及资金360.91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60.91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提高;二是绩效目标管理有待完善;三是目标任务质量有待提升。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效率;二是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按照既定目标实施;三是提升目标任务建设质量,有效发挥资金效益。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防汛抢险抗旱物资储备及防汛专项经费”“节水办工资保险及经费”“水利伤残补助金”“河长制信息平台运行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360.91万元。其中,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提高;二是绩效目标管理有待完善;三是目标任务质量有待提升。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效率;二是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按照既定目标实施;三是提升目标任务建设质量,有效发挥资金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海城市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