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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0年决算公开说明

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二)统筹编制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广播电视事业、广播电视产业、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旅游、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市场推广营销活动,负责全市旅游品牌创建和升级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双招双引工作,制定旅游产品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工作。
(四)对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组织查处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要案件,维护市场秩序,接待和处理群众投诉,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五)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群众性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负责全市公共文化、公共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负责组织推广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阅读活动,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及纲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承办和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及赛事,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及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指导和推动各行业、各类人群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指导、发放、建设、监督管理。
    (七)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负责高水平运动员、教练员的选材、训练、输送和管理工作。组织全市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全市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和承办国际、国内及全市各类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省以上重大体育比赛和活动。
    (八)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九)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关于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十)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重大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执行落实、监督检查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二)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十三)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四)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五)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执行实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文物认定、博物馆管理的标准和办法,并负责督促检查。
(十六)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十七)组织、协调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和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协调工作。
(十八)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对外交流协作工作。
(十九)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负责文物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负责博物馆设立初审工作,拟订和推进实施有关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二十)编制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的规划并推动落实,管理、指导文物和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市文化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业安全管理责任。
    (二十二)负责市人大代表议案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十三)负责全市文化营业性演出、体育、广播电视、电影、图书音像零售等审批工作。
(二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第二部分 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05.6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05.6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5.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31.3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5%。主基本支出结转结余和部分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6.04万元,降低7.8%,主要原因:一是财政缩减预算;二是人员变动。
(二)支出总计306.9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11.9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1.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45万元,资本性支出0.5万元,对企业的补助38.14。
2.项目支出9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1%。主要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71.82万元,降低18.9%,主要原因:一是财政缩减经费;二是人员变动调整;三是项目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0.04万元。
主要是以往年度的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9.44万元,降低23%,主要原因:一是剩余资金缴还财政;二是结余支付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98万元,项目支出9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71.82万元,降低18.9%,主要原因:一是财政缩减经费;二是人员变动调整;三是项目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4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9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8.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2.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7万元;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8.76万元
(1)文化和旅游支出170.3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59.83万元;文化活动5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5.5万元;
(2)文物支出35万元,主要是文物保护支出;
(3)体育支出5万元,其中群众体育5万元;
(4)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44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7万元,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6.17万元,主要是用于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12.37万元,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31万元,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缴纳医疗保险。
(2)医疗救助6.06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9.67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9.6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支出。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0。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支出。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8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支出。比上年减少3.58万元,下降37.8%,主要是财政缩减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8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和汽车修理维护、保险和过桥过路费,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1.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0.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36万元,比上年增加0.06万元,增长0.17%,主要原因是物价涨幅,本年度机关运行费用同去年相比基本持平,我单位各项支出按预算执行,比较稳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但2020年我部门项目支出单项没有应纳入绩效目标的项目,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组织对0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平均分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无。
2.部门评价情况。 2020年我部门项目支出单项没有应纳入绩效目标的项目,我部门组织对0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对项目支出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海城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