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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决算公开说明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资金安排编制发展规划。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三)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责任。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五)指导全市建筑活动并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
(六)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净化、亮化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监督检查及小城镇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工作。
(八)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十一)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供热、供水、燃气的经营、使用等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的规划建设管理。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拟定有关政策,起草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十六)制定并组织落实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方案,负责人防指挥所和重要防护目标防护规划、建设和管理。
(十七) 负责人防工程的审批和验收备案工作。
(十八)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开发利用及经营管理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九)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的建设、规划和管理。
(二十)监督指导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一)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
(二十二)协助地方党委和同级军事机关考察、任用下一级人民防空部门领导干部。
(二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四)职能转变,推进棚户区住房改造、房地产去库存和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二部分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744.2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091.9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68.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652.2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5%。主要是以前年度项目资金未决算造成的资金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923.51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一是专项收入以往年度在往来账目中核算,今年在收支项目中核算;二是财政局对6个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经费从我局核算收支。
(二)支出总计8042.1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35.2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1.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11.83万元,资本性支出52.19万元。
2.项目支出6806.8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5%。主要包括海城市哑巴沟排水工程;餐厨垃圾处理服务;民惠财富市场整改工程;移动公厕采购;城区道路改造工程;垃圾排放场建设工程;五个污水处理厂运营费;海西新城回迁安置工程;购买建筑业管理公司、村镇办、质监站、园林、市政公司服务费;人民防空办公室运行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7525.96万元,增长1458%,主要原因:一是专项收入以往年度在往来账目中核算,今年在收支项目中核算;二是财政局对6个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经费从我局核算收支。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702.12万元。
主要是市政项目进度核定支出等原因形成的结余和没有完工的项目形成的结转。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50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一是购买服务经费的结转;二是少部分经费当年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4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5.24万元,项目支出6806.8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25.96万元,增长1458%,主要原因:一是专项收入以往年度在往来账目中核算,今年在收支项目中核算;二是财政局对6个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经费从我局核算收支。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4倍,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倍,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8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33.6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1万元,占0.8%;卫生健康支出12.36万元,占0.2%;节能环保支出300万元,占4.3%;城乡社区支出6428.85万元占91.4%;住房保障支出165.5万元,占2.4%;其他支出71.12万元,占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内有在职人员涨工资,具体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94万元,主要行政机关离退休工资等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8.52万元,主要是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66万元,主要是用于缴纳职业年金。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69万元,主要是用于缴纳工伤保险。
2.卫生健康支出(类)1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涨工资,具体包括: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36万元,主要是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3.节能环保支出(类)300万元,年初预算没有安排,具体包括:
污染防治(款)水体(项)300万元,主要是用于海城市哑巴沟排水工程和污水改造项目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642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专项收入以往年度在往来账目中核算,今年在收支项目中核算,具体包括: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38万元,主要是用于行政机关的运行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项)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660.68万元,主要用于餐厨垃圾处理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海城市民惠财富市场消费安全隐患整改工程;云视频会议系统;海城市体育场移动公厕采购项目;海城市牌楼镇庙沟村贾堡后山地块场地平整工程项目;除运雪指挥部经费、环境整治;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安装;购买建筑业管理公司、村镇办、质监站公司、园林公司、市政公司服务费等支出。
(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585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和2017年海城城区道路改造工程;哑巴沟污水改造项目支出。
(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342.2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垃圾处理中心服务;海城市垃圾填埋厂环境检测服务项目;餐厨垃圾处理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购置垃圾桶;海城市牌楼镇生活垃圾排放场建设工程支出。
(4)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639.56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凤凰山街绿化工程;中央跨河桥管线、道路、排水工程;电表厂经济适用房和2003年团结、银北及环北小区改造工程;海西新城回迁安置工程;五个污水处理厂临时运营费;处理厂检测、验收、评审费;海城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腾鳌温泉健康产业城一环临时路工程;五道河流域五个污水处理厂设备购置;海城市公厕改造工程;2017年海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2017年海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海城市北顺城路20号楼和24号楼地基加固建设项目;海城市铁西污水泵站排水沟改造项目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1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内增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具体包括:
(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支出146.45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2)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9.0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6.其他支出(类)7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具体包括:
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71.12万元,主要是人民防空办公室运行费用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8.4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类)493.28万元,年初预算没有安排,具体包括: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493.28万元,主要用于海西新城回迁安置工程和经济适用房评审费支出。
2.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300万元,年初预算没有安排,具体包括:
抗疫相关支出(款)其他抗疫相关支出(项)515.18万元,主要用于海城市垃圾处理场填土覆盖工程;海城市垃圾处理场污泥坝加固工程;海城市垃圾填埋场主场区覆盖工程(一期);海城市垃圾填埋场主场区覆盖工程(二期);王石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海城市牌楼镇生活垃圾排放场建设工程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减少1.59万元,下降44%,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的汽油费、保险费和维修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5.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8.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957.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55万元,比上年减少49.94万元,降低55%,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1辆,人防办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主管部门组织对我单位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8个,涉及资金2352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7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352万元,自评平均分87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绩效体系运行缺乏保障;二是项目绩效自评分数与预算完成情况不匹配;三是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资金保障问题;二是根据佐证材料科学地进行绩效评价;三是由项目负责人按照批复的项目申请材料填写绩效目标和支出预算审核人员按照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部门评价情况。主管部门组织对我单位对“村镇事务管理 ”“建筑业事务管理”等8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352万元。
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绩效评价在目标设定上过于简单;二是佐证材料是否充分恰当,能够作为绩效自评支撑;三是绩效评价在指标设定上存在偏离的现象。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考核结果仅仅是停留在作为薪金或晋升的依据,还不能成为考量员工发展的标杆;二是在回收问卷的时候查看问卷是否填写正确;三是绩效评价设定要从单位实际出发,按照科学、合理、公正的标准进行设定方案。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