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财政局(本级)
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财政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财政局(本级)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财政局(本级)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度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财政局(本级)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财政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财政局(本级)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财政局(本级)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度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财政局(本级)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财政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政方针、政策,拟定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县、区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3)、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镇区财政管理工作。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5)、组织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7)、负责制定市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采购活动。
(8)、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研究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省及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1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定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12)、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市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海城市财政局本级
(2)、海城市金融发展局
海城市金融发展局由张国猛兼任局长,事业工作人员归属海城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由财政局代管。除人员工资外,基本财务收支并入财政局本级核算。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海城市财政局机关 : 行政编制:45人
退休人员:44人
(2)、海城市金融发展局: 行政编制:3人(局机关发工资)
事业编制: 20人(财政事务中心发工资)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政方针、政策,拟定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县、区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3)、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镇区财政管理工作。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5)、组织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7)、负责制定市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采购活动。
(8)、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研究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省及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1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定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12)、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市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财政局(本级)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海城市财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188.4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88.4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8.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增加117.58万元,增长10.98%,主要原因:新增单位国资中心开办费、人员经费增加、业务科室项目增加、含以前年度未付人员绩效奖金及临时工,劳务派遣工资等未付款项。。
(二)支出总计1188.4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71.1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4.8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8.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1.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30万元。
2.项目支出417.2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5.11%。主要包括各业务科室项目经费增加,诉讼费用增加,国库、预算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17.58万元,增长10.98%,主要原因:新增单位国资中心开办费、人员经费增加、丧葬费增加、食堂维修费用增加、各业务科室项目经费增加,国资诉讼费用增加,国库、预算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国库零余额。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8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1.18万元,项目支出417.2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7.58万元,增长10.98%,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丧葬费增加、食堂维修费用增加、各业务科室项目经费增加,国资诉讼费用增加,国库、预算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费。与年初预算相比,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5.1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4%,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17.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8.4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6.88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80.45万元,主要是办公经费、水费、电费、网费及电话费、取暖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416.43万元,主要是各业务科室项目经费、伙食费、维修费、固定资产购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36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74万元,主要是遗属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8.21万元,主要是在职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3.22万元,主要是在职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4.19万元,主要是丧葬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3.卫生健康支出24.33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4.33万元,主要是在职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4.住房保障支出47.84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7.84万元,主要是在职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5.其他支出10.00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10.00万元,主要是弥补工会活动经费不足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①、财政局本机响应党中央提倡“艰苦朴素工作作风”,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创建节约型机关,压减各项支出;②、未发生招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7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境费。2023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出境费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招待费。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招待费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7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00%。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本机响应党中央提倡“艰苦朴素工作作风”,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创建节约型机关,压减各项支出。比上年减少0.99万元,降低8.43%,主要是有未结修车款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5万元,主要用于国库、财务用车及业务科室下乡用车、开会、取送文件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1.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9.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171.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8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122.24万元,增长246.5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丧葬费增加、食堂维修费用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弥补各类用车紧张所需;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无其他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无其他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 ||
单位: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财政局(本级)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1,188.4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 | 996.88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二、外交支出 | 33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34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5 | ||
五、事业收入 | 5 | 五、教育支出 | 36 | ||
六、经营收入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7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 | ||
八、其他收入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 | 109.36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0 | 24.33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1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2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3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4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5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6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7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8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9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 | 47.84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1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2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3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4 | 10.00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5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6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7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1,188.41 | 本年支出合计 | 58 | 1,188.41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 28 | 结余分配 | 59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60 | ||
30 | 61 | ||||
总计 | 31 | 1,188.41 | 总计 | 62 | 1,188.41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万元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
如本表为空,则我部门本年度无此类资金收支余。 |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 ||
单位: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财政局(本级)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1,188.41 | 1,188.41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996.88 | 996.88 | |||||
20106 | 财政事务 | 996.88 | 996.88 | |||||
2010601 | 行政运行 | 580.45 | 580.45 | |||||
2010699 |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 416.43 | 416.43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9.36 | 109.3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85.17 | 85.17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3.74 | 3.74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8.21 | 58.21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3.22 | 23.22 | |||||
20808 | 抚恤 | 24.19 | 24.19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24.19 | 24.19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4.33 | 24.33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4.33 | 24.33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4.33 | 24.33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7.84 | 47.84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7.84 | 47.84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7.84 | 47.84 | |||||
229 | 其他支出 | 10.00 | 10.00 | |||||
22999 | 其他支出 | 10.00 | 10.00 | |||||
2299999 | 其他支出 | 10.00 | 1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
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
如本表为空,则我部门本年度无此类资金收支余。 |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 ||
单位: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财政局(本级)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1,188.41 | 771.18 | 417.23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996.88 | 589.65 | 407.23 | |||
20106 | 财政事务 | 996.88 | 589.65 | 407.23 | |||
2010601 | 行政运行 | 580.45 | 580.45 | ||||
2010699 |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 416.43 | 9.20 | 407.23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9.36 | 109.3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85.17 | 85.17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3.74 | 3.74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8.21 | 58.21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3.22 | 23.22 | ||||
20808 | 抚恤 | 24.19 | 24.19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24.19 | 24.19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4.33 | 24.33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4.33 | 24.33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4.33 | 24.33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7.84 | 47.84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7.84 | 47.84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7.84 | 47.84 | ||||
229 | 其他支出 | 10.00 | 10.00 | ||||
22999 | 其他支出 | 10.00 | 10.00 | ||||
2299999 | 其他支出 | 10.00 | 1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
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
如本表为空,则我部门本年度无此类资金收支余。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 ||
单位: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财政局(本级)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栏次 | 1 | 栏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1,188.4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996.88 | 996.88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34 | |||||
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 | 3 | 三、国防支出 | 35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
5 | 五、教育支出 | 37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109.36 | 109.36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24.33 | 24.33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47.84 | 47.84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10.00 | 10.00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1,188.41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1,188.41 | 1,188.41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6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62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63 | ||||||
总计 | 32 | 1,188.41 | 总计 | 64 | 1,188.41 | 1,188.41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
如本表为空,则我部门本年度无此类资金收支余。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 ||
单位: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财政局(本级)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1,188.41 | 771.18 | 417.23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996.88 | 589.65 | 407.23 |
20106 | 财政事务 | 996.88 | 589.65 | 407.23 |
2010601 | 行政运行 | 580.45 | 580.45 | 0.00 |
2010699 |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 416.43 | 9.20 | 407.23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9.36 | 109.36 | 0.00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85.17 | 85.17 | 0.00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3.74 | 3.74 | 0.00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8.21 | 58.21 | 0.00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3.22 | 23.22 | 0.00 |
20808 | 抚恤 | 24.19 | 24.19 | 0.00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24.19 | 24.19 | 0.00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4.33 | 24.33 | 0.00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4.33 | 24.33 | 0.00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4.33 | 24.33 | 0.00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7.84 | 47.84 | 0.00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7.84 | 47.84 | 0.00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7.84 | 47.84 | 0.00 |
229 | 其他支出 | 10.00 | 0.00 | 10.00 |
22999 | 其他支出 | 10.00 | 0.00 | 10.00 |
2299999 | 其他支出 | 10.00 | 0.00 | 10.0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
如本表为空,则我部门本年度无此类资金收支余。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 ||
单位: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财政局(本级)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568.06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71.83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235.15 | 30201 | 办公费 | 0.80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44.63 | 30202 | 印刷费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
30103 | 奖金 | 20.21 | 30203 | 咨询费 | 310 | 资本性支出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30204 | 手续费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7 | 绩效工资 | 30205 | 水费 | 2.19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58.21 | 30206 | 电费 | 8.40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23.22 | 30207 | 邮电费 | 0.75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4.33 | 30208 | 取暖费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6.50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33 | 30211 | 差旅费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47.84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14 | 医疗费 | 30213 | 维修(护)费 | 14.78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3.12 | 30214 | 租赁费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1.30 | 30215 | 会议费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301 | 离休费 | 30216 | 培训费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0302 | 退休费 | 3.74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304 | 抚恤金 | 24.19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0305 | 生活补助 | 3.37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6 | 救济费 | 30226 | 劳务费 | 14.69 | 312 | 对企业补助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31201 | 资本金注入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8 | 工会经费 | 31203 |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 |||
30309 | 奖励金 | 30229 | 福利费 | 1.35 | 31204 | 费用补贴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72 | 31205 | 利息补贴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98.26 | 31299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399 | 其他支出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38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
39999 | 其他支出 | |||||||
人员经费合计 | 599.36 | 公用经费合计 | 171.83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
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
如本表为空,则我部门本年度无此类资金收支余。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7表 | ||
单位: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财政局(本级)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合 计 | 10.75 | 10.75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0.75 | 10.75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75 | 10.75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 | ||
其中:预算数为全年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
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
如本表为空,则我部门本年度无此类资金收支余。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 ||
单位: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财政局(本级)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
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
如本表为空,则我部门本年度无此类资金收支余。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 ||
单位: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财政局(本级)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
如本表为空,则我部门本年度无此类资金收支余。 |
第五部分 附件



